戴偉傑

戴偉傑

戴偉傑,男,1958年出生,主任中醫師。曾任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副廳級),政協重慶市第四屆委員會委員,重慶市醫學會第三屆副會長、重慶市醫院管理學會副會長等職務。 2016年12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4年,畢業於成都中醫藥大學,歷任重慶市中醫管理局醫政處、中醫處副處長、處長,重慶市藥物種植研究所所長,重慶市中醫院院長等職務。

2008年任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副廳級) 。

社會兼職

兼任政協重慶市第四屆委員會委員,重慶市醫學會第三屆副會長、重慶市醫院管理學會副會長等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15日,據重慶市紀委訊息: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戴偉傑(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5月7日,經重慶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戴偉傑的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職務 。

2015年7月22日政協重慶市第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因涉嫌犯罪,決定撤銷戴偉傑政協重慶市第四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依法雙開

2016年2月16日,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對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戴偉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戴偉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非婚生育一子;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擔任重慶市衛生局中醫處副處長、處長、重慶市中醫院院長、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涉嫌犯罪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由市紀委監察局報請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戴偉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提起公訴

2016年12月2日, 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原重慶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院長戴偉傑(副廳級)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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