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引述
通常(在寶華山)在受菩薩戒的前一天燒香疤。不過有些寺院是在菩薩戒後。不論任何一種情況,都不能在天色太晚時進行,其原因普利普·摩勒(Prip-Moler)說得很詳盡。他在所著《中國佛教寺院》(ChineseBud-dlistMonasteries)書中對於炙疤的介紹,值得在這裡引述。‘沙彌將祈禱毯緊緊裹在頸項上,手拿著在前項典禮領得的小紅袋。袋裡裝著十二到十四顆用艾草作成的黑色小粒艾絨,每顆約一公分高。沙彌面前站著主事和尚中的一位,他把用龍眼乾作成的臘,塗在左手拇指上。從遞來的小紅袋中取出易燃的艾絨後,這位和尚將臘塗在艾絨底部,再一個個放置在沙彌頭皮上點有小圈的部位。接著,他拿起紙捻迅速點燃十二粒艾絨。他一個人,或者再加上一位站在沙彌(現在跪著)身後的助手,用手緊按著沙彌的頭,使頭部固定不動。由於灼痛,沙彌必定會發出不由自主的動作,這時艾絨可能翻滾,烙疤在錯處,因此這道程式以及在頸上裹毯都是必要的。在準備階段,以及艾絨點著、燃燒時,沙彌及助理和尚不停念著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或阿彌陀佛。當十二個熾燃的小點逐漸接近頭皮時,我們幾乎可以根據念佛的節奏,衡量痛楚的程度。佛號在沙彌口中越來越快的重覆,音調也逐漸上揚,最後──通常是火燒著頭皮的剎那──在痛喊聲中停止,艾絨大約燃燒一分鐘左右。筆者見過接受酷刑、毫不退縮的人,也見過老人、小孩用手捶打主事和尚的膝部,仿佛他們同樣都是年輕人。在成人之間觀察時,我不曾見任何女尼或女信徒烙疤時──不論三個或十二個──不出一聲或不顫抖,留意這點是很有趣的。
一時的痛楚,並不是烙疤唯一的不良後果。如果不採取預防措施,並且必然會損及視力與視覺系統。烙疤後睡覺,會引起短暫的血液中毒,然而睡眠幾乎是難以抗拒的。如果沙彌抵擋不了沉沉的睡意,躺下來睡著了,無可挽救的後患將是無法避免的。如視力減弱或失明、頭腫脹等。為幫助沙彌對抗睡意,院方宣布允許他們隨心所欲漫遊全寺各個角落,見見男人與女人,到客堂、方丈室等等,利用天生的好奇心,幫助他們保持清醒。慧居寺在上午九點燃疤,南京古林寺也一樣,當天整日可見沙彌遊逛各處,窺視或瀏覽平時絕對禁止他們前往的房舍。晚上九點,方丈下令他們保持清醒,直到午夜十二點。過了十二點,他們才放下心,讓疲倦的漫遊者尋找他們應得而且等待已久的休息。’
寶華山那位前方丈說,他們那天應該多吃瓜類退火(南華寺是吃栗子)。另一外受訪者否認有失明危險。唯一的可能,是和尚在受戒期間隱藏罪行──舉例來說,他殺過人,但是不照實回答問題(因為殺人者沒有資格受戒)──被害者的鬼魂在他烙疤後,致使他昏厥,甚至死亡。
歷史起源

另說中國和尚燒戒始於南朝梁代的梁武帝,梁武帝是個狂熱的佛教徒,他曾三次捨身佛寺當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廟贖回。當時,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當和尚。但又怕他們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黥刑(在臉面刺字的一種刑法)為範本,在頭上燒上戒疤以便隨時識別,加以捕獲,此即中國佛教徒燒戒的開始。後來,燒戒被認為是入佛門苦修的開始,逐漸適用於所有的和尚,並一直延續至今,成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標識之一。
《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之第十六條說:“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說:“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又《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中說:“有一切眾生喜見菩薩燒身、燒臂供養諸佛。”從這幾段經文的內容,說明了原來燒身有二重意義:一、是用以表伸至高無上的供養;二、為了消除業障。至於燃燒的位置,則不局限於頭頂,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規定
1983年12月,中國佛教協會理事擴大會議作出了《關於漢族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該決議中說:受戒時在受戒人頭頂燒戒疤的做法“並非佛教原有的儀制,因有損身體健康,今後一律廢止”。從此以後,新受戒的漢族僧人,頭頂上再也不會有戒疤了。
誤解

其實,佛教是不興燒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並沒有在受教人頭頂上燒戒疤的規定。因此,除了漢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國和中國少數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國漢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頭頂上也不會出現戒疤。


從求戒者來說,出家為僧尼是要有許多條件的,比如個人志願、家庭同意、身無債務、五官端正等等,這在實際上未必都做得到,但佛教要求如此。有志於出家的人,先要和寺院取得聯繫,在寺院中請求一位比丘作自己的“依止師”。通過全寺僧侶了解和同意,然後寺院就可以收留此人為弟子,為他剃除鬚髮,授沙彌戒(共有十戒),這就叫做“沙彌”了。沙彌,也就是漢地一般俗稱的小和尚,其實,還算不得正式的和尚呢!沙彌在梵文里的原意是勤策、息慈,就是應當勤受師父策勵,息惡行慈。沙彌的年齡一般在七歲到二十歲之間。在這期間,他的“依止師”對他有教育和撫養的責任,年滿二十歲了,經過僧侶開會研究同意,召集十位大德長老,共同為他舉行授戒儀式,這次授戒叫比丘戒,戒條比起沙彌戒來就複雜多了,共有250條,成為正式僧人的條件也因此算是備足了,所以又叫具足戒。從此就取得了正式僧人的資格。受比丘戒滿五年後,才可以離開依止師,自己單獨修道。除了沙彌戒和比丘戒之外,最後還有一種菩薩戒,有10重戒、48輕戒,但這不是必須受的,根據自願。沙彌戒必須單獨授受,比丘戒允許三人以下同時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