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信託法律制度移植研究

《我國信託法律制度移植研究》,作者康銳,由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於2008年出版。

基本信息

作 者:康銳 著出 版 社: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ISBN:9787564203399出版時間:2008-10-

01版 次:1頁 數:220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法律制度移植的經濟學研究在我國非常薄弱。本書擬從成本—收益角度分析信託制度的潛在收益,由此出發解釋我國信託制度的移植誘因、模式和內在機制。
本書通過剖析信託的各個交易環節及其交易成本的變化情況,並將其與替代制度中的交易成本進行比較,研究表明信託制度提供了一套特定的備用規則和信託信號,從而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使得普通法下的信託制度蘊含內在效率機制,能夠成為有效的財產管理制度並具有可移植性。
伴隨我國近年來經濟發展和財富管理市場形成的若干變化,本書通過分析影響信託制度需求和供給的相關因素,發現我國財產管理制度仍存在著制度非均衡狀況。信託制度儘管具備潛在收益並已經以“私募基金”等形式自發出現,但由於社會環境不支持自發變遷,初級行動集團的創新嘗試亦無法支付足夠的成本,信託制度潛在收益難以固化,這表明我國並不具備信託制度內生的土壤。信託制度移植除了能夠有效改變財產管理制度領域供給不足現象之外,通過國家頒布《信託法》自上而下地移植信托制度,移植成本不僅較低且可以迅速實現國家供給意志主導下的潛在收益內部化。當作者將信託制度移植的初始條件引入制度變遷分析框架之後,發現約束條件的作用決定了我國信託制度移植的模式是需求主導下的強制性變遷,我國特殊的市場經濟轉型過程和大陸法法律背景則構成了制度移植中的路徑依賴,從而可能改變制度的作用機制甚至影響信託制度移植之後的效率實現。
為進一步考察及證明信託制度移植效果與移植模式之間的相互影響,並填補法律制度實施方面的研究空白,作者將法律制度作為外生變數,根據法律差異導致金融增長乃至經濟成長的邏輯關係設計了信託制度移植效果的分析模型。該模型仍然從成本一收益角度出發,基於我國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中介數量和受託財產數量變化指標研究了信託制度實施之後的收益變化;根據《信託法》頒布後的立法成本和執行成本情況闡述了信託制度移植模式對於信託制度移植成本的影響,並為我國下一步信託制度配套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分析依據和完善方向。

作者簡介

康銳,女,1968年生,重慶人。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法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學士、經濟學碩士、經濟學博士在讀。200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倫敦大學商法研究中心訪問學者。2007年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信託法、金融法。曾出版著作《當代中國金融法律制度及其運作》。參與多項省部級課題研究,主持2005年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課題,研究內容為信託法。

目錄


內容提要
第1章 緒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義
三、研究內容的界定
四、前人的研究進展
五、結構安排
六、研究方法
第2章 制度移植的研究綜述
一、制度移植的基本動因研究
二、法律移植的可行性研究
三、法律移植效果及其影響因素研究
四、本章小結
第3章 信託制度的效率
一、交易成本和制度效率
二、信託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與契約法的比較
三、信託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與公司法的比較
四、本章小結
第4章 信託制度移植的需求因素分析
一、需求引發信託制度的移植
二、影響信託制度移植的需求因素
三、信託制度移植的需求函式
四、本章小結
第5章 信託制度移植的供給因素及供求均衡分析
一、信託制度移植之前的我國財產管理制度
二、制度缺失下的我國財產管理現實
三、影響信託制度供給的主要因素
四、信託制度的供給函式
五、信託制度移植的供求均衡分析
六、本章小結
第6章 我國信託制度移植的模式選擇
一、信託制度移植的路徑約束與模式選擇
二、我國信託制度移植的初始條件
三、我國信託制度移植的模式選擇及路徑依賴
四、本章小結
第7章 信託制度移植的目標及其實現
一、我國信託制度移植的目標
二、信託制度移植效果的評價框架
三、信託制度移植的收益考察
四、信託制度移植的成本考察
五、信託制度移植效果的他國借鑑
六、本章小結
第8章 結語
一、研究結論
二、研究創新點
三、下一步的研究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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