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成立於2013年12月1日,是成都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負責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刑事執法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設9個內設機構,14個派出所。 同時還增設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分局,主要負責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交通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2013年9月初天府新區公安分局開始籌備。 擬設6個內設機構,具體包括辦公室(指揮室、情報中心)、政治處、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治安管理支隊、刑事犯罪偵查支隊。

2013年10月,經中共成都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審議並報經中共成都市委常委會審定,成都市決定設立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 11月30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成立大會召開。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萬文濤受市公安局黨委委託宣讀了《中共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的通知》和《中共成都市委關於石川同志任職的通知》。 12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正式掛牌成立。

2014年3月4日,位於天府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內的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式對外服務。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3個綜合部門:

辦公室

政治處

紀檢組

1.

辦公室

2.

政治處

3.

紀檢組

4個業務部門:

刑偵支隊

國保支隊

治安支隊

法制大隊

1.

刑偵支隊

2.

國保支隊

3.

治安支隊

4.

法制大隊

2個視窗部門:

天府新區公安辦證中心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出入境辦證中心

1.

天府新區公安辦證中心

2.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出入境辦證中心

雙重領導機構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分局(隸屬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要負責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交通管理工作。)

1.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分局(隸屬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要負責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交通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下設14個派出所。各派出所負責本轄區打擊破案、防範控制、治安管理、人口管理等相關工作。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華陽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通濟橋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萬安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正興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煎茶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籍田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新興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永興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興隆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三星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大林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太平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白沙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合江派出所

1.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華陽派出所

2.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通濟橋派出所

3.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萬安派出所

4.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正興派出所

5.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煎茶派出所

6.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籍田派出所

7.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新興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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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永興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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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興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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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三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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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大林派出所

12.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太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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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白沙派出所

14.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合江派出所

主要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駐地

天府新區華陽鎮正東下街3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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