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斯福德伯爵

戈斯福德伯爵

Gosford 1832年任駐阿馬(Armagh)總督;1835年受封沃靈姆男爵,任英屬北美總督。 到1837年,他承認和解政策失敗,11月辭職,在法裔加拿大人發動叛亂(1838)前離開加拿大。

戈斯福德伯爵二世
阿奇博爾德·艾奇遜,第2代戈斯福德伯爵(Archibald Acheson, 2nd Earl of Gosford ,1776年8月1日—1849年3月27日)英屬北美總督(1835~1837),由於他而造成在加拿大的英、法殖民者不和。1798年進入政界,為愛爾蘭議會議員;1800年大不列顛與愛爾蘭合併後,成為英國國會下院議員。1807年繼承父親爵位。1811年代表愛爾蘭貴族進入英國國會上院,支持輝格黨對愛爾蘭的懷柔政策。1832年任駐阿馬(Armagh)總督;1835年受封沃靈姆男爵,任英屬北美總督。他調查下加拿大(今魁北克)情況,建議對法裔加拿大人採取「和解但不讓步」的政策。到1837年,他承認和解政策失敗,11月辭職,在法裔加拿大人發動叛亂(1838)前離開加拿大。在英國上院,他反對1840年《聯合法》(即將上、下加拿大——安大略和魁北克——合併),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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