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集縣國土資源局

懷集縣國土資源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屬於非盈利性事業單位,隸屬於懷集縣。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縣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和行政複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縣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和行政複議。

(二)加強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及測繪工作規劃;參與報省和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和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三)加強國土資源市場監管、基礎測繪、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統籌協調國土資源整治活動;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業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加強國土資源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加強耕地開發整理、補充、保護工作;實施農地用途管制,指導基本農田保護;擬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占補平衡。

(五)加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負責建設用地更改用途管理工作;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等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區和指導鎮(鄉)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公布;負責土地估價機構資質的初審和管理工作;承擔報省、市、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核、報批工作。

(六)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

(七)負責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協助做好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受市國土資源局授權或委託,承擔砂、石、粘土等建材資源儲量的評審備案;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收取和管理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保證金;協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做好探礦權和採礦權的評估及轉讓登記工作。負責縣發證採礦權評估結果的認可工作。

(八)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縣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指導、監督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等重要保護區的管理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地質遺蹟保護區;歸口管理縣屬地質環境監測業務,承但轄區國土資源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編制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和其他主要測繪項目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依法對測繪行業實施管理,審核測繪單位資格,負責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圖編制工作;管理、審核、發布重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指導和監督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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