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縣農牧局

應縣農牧局現有幹部、職工103人,行政人員15人,技術人員88人。現設辦公室、法制股、農村工作股、技術站、植保站、果樹站、土肥站、經管站、農廣校等職能股(室、站、校)。下屬單位有良種場、種子公司。

簡介

應縣農牧局是在2001年縣級機構改革中,由原縣農業委員會、農業局兩個機構轉換而成立的政府職能局。並肩負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的職能,是一套機構,一套人馬,掛兩個牌子。

機構職能

應縣農牧局的主要職能是: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經縣委、縣政府後批准實施。

2、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農牧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農副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縣農業以及相關產業的規範性檔案、通告等,經批准頒布後監督實施。

3、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農村化服務體系建設,特別是對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指導,監督農民負擔和農村土地承包工作。

4、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規劃,指導商品基地、農產品市場和龍頭企業建設。抓好糧食生產,穩定糧田面積,提高糧食生產的綜合能力。

5、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並組織調運各類農業生產資料,滿足農民民眾的需求。

6、建立健全農業科技推廣網路,加強縣、鄉(鎮)、村三級農業科技隊伍建設,制定農業科技發展戰略及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對鄉村兩級幹部、農業科技人員、科技示範戶的培訓教育工作。

7、與有關部門配合制定本地農業產業化技術標準、綠色農產品和綠色食品的標準,負責綠色農產品質量的監督和認證工作,組織好綠色農產品的生產經營。

8、負責農業執法工作。農業綜合執法的主要範圍為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主體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統一由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行使。本局主要貫徹執行《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基本農田保護法》、《種子法》、《植物檢疫法》及相關條例。

9、組織指導農村改革、農村小康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農村基層組織,精神文明和農村小城鎮建設。

10、協調縣直農口各局、涉農部門的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到農口部門的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辦會議的組織、來文來電的交接處理、檔案及有關事項的保密、存檔,負責新聞宣傳、信訪、保衛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擬定局機關規章制度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人事管理工作。

2、法制投

負責國家以及地方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起草農業行政執法的計畫及工作方案,負責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3、農村工作股

研究農村可持續發展戰略和農村小康建設規劃和實施意見,協調有關部門抓農村基層幹部培訓、小城鎮建設。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規劃、年度工作重點和任務;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引進與建設事宜。研究擬定幹部下鄉工作規劃和蹲點事項,深入調查研究,抓好新時期農村社會主義教育、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扶貧攻堅工作,擬定工作方案,監督檢查農村扶貧資金的使用,協調社會各界開展扶貧工作。

4、技術站

擬定全縣農業科技、培訓發展規劃和近期計畫,承辦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工作;組織實施種植業項目、品種、農藥、肥料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組織綠色農產品、綠色食品標準的擬定及認證工作。

5、植保站

預測預報病蟲害的發生情況,並組織撲滅活動,制定主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技術標準和農藥操作規程,開展標準化技術培訓,推廣無公害農藥,加強對高毒、高殘留農藥的控制和監管。開展種子苗木及植物產品的檢疫的專項調查、產地檢疫、市場檢疫、公路檢疫工作,配合開通綠色農產品運輸通道。

6、果樹站

負責全縣制定經濟林發展規劃及近期計畫,調查研究經濟林發展的現狀並提出促進發展意見和建議。制定經濟林技術培訓的實施方案,引進、推廣果樹新品種、新技術,指導基層開展經濟林栽培、管理、防病蟲害,並開展技術培訓工作。

7、土肥站

負責對全縣耕地的普查,監測農業土壤養分動態,提出耕地保護、補償和改良的行政和技術措施。指導基層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新技術,並搞好技術培訓。負責旱作農業保護性耕作、沃土工程、土地復墾項目的具體工作。

8、經管站

負責農村生產經營狀況的調查研究、數據統計、資料匯總等工作,指導農村財務管理、人員培訓並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負責監管農民負擔的事務,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村財務、農民負擔的案件查處工作。

9、農廣校

負責本地縣中央農業廣播學校的招生工作,協助抓農業科技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工程等項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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