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的貼現是指匯照持有人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交給銀行,銀行受理後,從票面金額中扣除按銀行的貼現溶計算確定的貼息後,將餘額付給貼現企業,作為銀行對企業的一種短期貸款。企業以收票據向銀行貼現的貼息及貼現實收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貼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則現期
貼現實收金額=票據到期值一貼息
其中:票據到期值=面值+利息
=面值×(1+利這×期限)
不帶息票據的到期值等於面值。貼現期即從貼現日到到期日的時間間陷。由於票面明的利率與銀行貼現率的差異以及貼現期的影響,帶息票據貼現實收金額與票面金額會產生正差或負差,在會計上價為利息收支處理。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問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扣除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如為帶息票據,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按其差額部分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