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流轉程式
1、每年6月15日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並向就讀高校遞交《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後還款計畫書複印件,其中,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2、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在《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
3、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徵時將《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及《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4、每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後,向其發放《應徵入伍通知書》,並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徵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覆核。確認無誤後,分別在《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5、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徵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及《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徵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填寫說明
一、《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必須從大學生預征報名網站填寫好後下載列印,一式兩份。
1、畢業生登入預征報名網站的“實名註冊”欄填寫個人信息,並在“學信檔案”中核對個人學籍信息,進行實名註冊;
2、畢業生通過預征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報名;
3、畢業生線上填寫並列印《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二、本表共兩頁,第一頁為同學自己填寫,所填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第二頁由學校相關部門審核填寫;
三、個人基本信息中“隸屬關係”一欄選根據學校實際隸屬級別填寫;
四、在校期間繳納學費情況部分的填寫
1、“應繳學費總金額”指應繳納的學費總金額,不含住宿費、其它雜費等。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到學校財務處落實後填寫;
2、“實際繳納學費總金額”指已向學校繳納的學費總額。
五、在校期間實際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情況部分的填寫(僅限貸款的畢業生填寫)
國家助學貸款:
1、“貸款銀行名稱”、“貸款銀行地址”請到學生資助部門諮詢後填寫;
2、“貸款銀行還款賬戶”指貸款契約上所填寫的賬戶號。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請按照簽訂的生源地貸款契約填寫相關內容。
六、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部分的填寫
1、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需諮詢學校學生自主部門,按其要求填寫;
2、“開戶銀行名稱”要求填寫到具體開戶的銀行名稱,不能只填寫“中國××銀行”,要具體到“支行”、“儲蓄所”或“信用社”;
3、開戶銀行賬號是指開戶存摺上的賬號,不是銀行卡的卡號;
4、開戶銀行地址要填寫開戶銀行所在的詳細地址(開戶存摺上的具體地址)。
七、填寫好以上內容後,需依次至學校財務蓋章、學生資助中心蓋章、學校辦公室,再將其中一份表格交至學校留存,一份帶回到當地武裝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蓋章後隨入伍通知書複印件、畢業證複印件寄至原就讀學校的資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