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伯簋與古代射禮
柞伯簋出土於M242(中型墓葬)。與之共出的銅禮器還有鼎、簋、觶各2件,尊、爵、卣各1件。此外,還出有銅車馬器、銅兵器、王器和陶器等。柞伯簋敞口,斜方唇,短頸內束,淺腹外鼓下垂,腹部一對龍首形耳下各附一垂珥,淺圈足下設一喇叭形支座。頸部飾兩組八個以細雷紋作地紋的凸目夔龍紋。每組的四個夔龍紋各以一浮雕獸首為中心,對稱地分列兩側;腹部飾兩組以細雷紋襯地的凸目獸面紋,且在每組紋樣的左右兩側配以兩個相對稱的夔龍紋。耳的上端飾龍首,下部兩側飾陰線C形捲雲紋,整個耳部作龍口吐長舌向下內彎曲狀。圈足部飾一周側視的三角形凸目蟬紋。喇叭形支座為素麵。簋內底部鑄有銘文,共8行74字。通高16.5、口徑17、底座直徑13.4厘米
銘文大意是說,在八月庚申日這天早晨,周乾在首都鎬京舉行大射禮,即舉行射箭技藝的比賽。當時將參加比賽的人員分成兩個小組。周王命令南宮負責"王多士"(也稱小子)組的比賽事宜,又命令師免父負責"小臣"這一小組的有關事宜。此後,周王拿出十塊紅銅板材作為獎品,說道:"小子,小臣,你們要按長幼次序,謙敬恭和地進行比賽,射中靶子較多的人可以得到這十塊紅銅板。"結果,柞(胙)伯十發十中,成績優秀,周王便把獎品給了他,並且又賞賜給他射禮儀式上的某種樂器。柞(胙)伯為紀念這一殊榮,特用周王賞賜的這些紅銅為原料,鑄造了用來祭把周公的銅簋。
銘文是一篇十分優秀的記敘文,短短70餘字,闡明了射禮舉行的時間、地點,參加的人物、事件經過和結尾等各個方面,言簡意賅,層次分明,有條不紊,具有較高的文學成就。同時,更重要的是,它為研究我國古代的射禮制度提供了十分珍貴的資料。從銅簋的形制、紋樣、銘文字型與內容均顯示出周初銅器的特徵。銘文中"王"應指周康王,南宮與《尚書·顧命》中的南宮毛很可能是同一個人。
這件銅官是胙國銅器,但為什麼會被埋在應國墓地呢?我們認為柞伯簋,應是通過饋贈等手段輾轉於應國的。據文獻記載,胙國為周公之子的封國,簋銘末尾"作周公寶尊彝"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胙國地望在令河南延津縣境。而應國是周武王之子的封國。兩國同為姬姓國,共同承擔著藩屏周王室的任務,關係理應十分密切。故柞伯簋流落到應國應排除通過戰爭和掠奪等手段取得的可能性。
柞伯簋製作精細,造型別致,特用支座墊高器體,裝飾紋樣布局合理,對稱莊重,主體為纖細的凸線,又用細如髮絲的雷紋襯地,線條流暢自然,輕盈飄逸。銘文字型很漂亮,為早期書法珍品之一。這件銅簋,既具有珍貴的文獻史料價值,又具有較高的工藝觀賞價值,實在難得。
應吏簋與諸侯國史官
慶吏簋出土於M230中,伴出的銅禮器還有應吏鼎、應吏爵、應吏解各一件。該簋子口蓋,蓋頂有喇叭形握手。器身斂口,日緣一對獸首銜環耳,垂腹,圈足。蓋緣與口緣均飾由變形夔紋構成的凸目竅曲紋,並以細雷紋作地紋。圈足飾一周凸弦紋與二周細雲雷紋。蓋內與器內銘文相同,皆為單行5字,自上而下為:"應吏作旅簋"。通高17.1,口徑14、腹徑20厘米
據王國維先生考證,史、吏,事三字古本相通,因此銘文的"應吏"也就是應史,即應國的史官。其實各地諸侯國都有史官,這在兩周金 文中十分常見,如(註:上“宀”中“日”下“易”)史、彭史、羕史、齊史、寧史等。他們的職位較高,專門記錄發生於本國或本國以外的大事以及本國諸侯等貴族的重要言行。據傳,史官必須具備公正無私的品行,對一切事實都要秉筆直書,即便是對國君,也不能為之掩蓋過失,避諱缺點。各諸侯國的史書名稱不一,但其實質是相同的。據《孟子·離婁下》記載,晉國的史書名《乘》,楚國的稱《檮杌》,魯國的則叫《春秋》。唯《春秋》一名行用最廣,後來成為史書的代名詞,《墨子·明鬼》所云"吾見百國《春秋》"一句即用此義。這也說明在兩周時期各地諸侯國都編有本國國史的書,而史官正是史書的完成者。
關於應吏簋的年代,我們同意劉啟益先生的意見,斷之於昭王。這表明在西周早期應國已有了自己的專職史官。
鴨形匍盉與頫聘禮
鴨形匍盉出於M50(小型墓)中,與之共出的器物有銅鼎,陶鬲各1件,另有銅車馬器、兵器和玉石器等。銅盔器身仿鴨形。圓形器口開於鴨背中部,口外敞,斜方唇,腹腔呈圓角長方形扁體狀。鴨頸曲而上揚,昂首前視雙目圓睜,扁嘴微張,為盉流。鴨尾部有一個作卷身上揚的龍首形鋬手。蓋略向上隆起,中部設一上粗下細的瓶塞狀握手。蓋邊緣有一環形鈕、與站在鴨尾上的一圓雕銅人相連。此人雙手抱住器蓋上的環形鈕,雙腳之間有橫樑,與鴨尾上浮雕牛頭飾頂端的環鈕相銜接。人面消瘦,五官清秀,髮絲細密且梳理整齊。頭頂高綰髮髻。上身裸露,下穿十褶裙。腰間橫束一條飾有連續菱形紋樣的革帶,腳穿淺筒靴。
盉高領外與蓋緣各飾兩組以細雷紋襯地的長尾鳳鳥紋,每組的一對鳳鳥均相向而立,並間以變形獸首或豎向隔欄。蓋上握手的頂部飾一盤旋狀鳥紋。鴨尾上陰刻三條平行細線紋。器腹素麵,一側粘有席紋印痕。整器呈光潔明亮的青綠色。蓋內有銘文5行43字,行距整齊,字型美觀,筆畫粗細勻稱。通高26、長31.8、體寬17.2、口徑14.2厘米
銘文大意是說,在四月戊申這天,應國大夫匍到了氐這個地方。青公派司史艮(從李學勒先生釋)贈送給匍一束鹿皮做的服飾,兩件圍裙,一鈞(或說三十斤)紅銅。匍謝青公的恩賜,井用這些銅鑄成這件銅盉,祈求能長久地使用下去。
關於這段銘文的解釋,關鍵在於氐地的地理位置。以前我們曾依據氐在河北元氏縣境這一說法,認為銘文記載的是應國派大夫匍到邢國(今河北省邢台一帶)例行頫聘禮的情況(《文物》1998年第4期)。後來李學勤先生撰文認為氐為水名有兩處:一在河北,一在河南。在河南者即是流經平頂山市南邊的滍水,也就是現今應國墓地南側的沙河。從而進一步認為銘文記載的是應國派遣軍事將領匍率軍駐紮於氐,並與準備參加某一次戰事有關(《平頂山師專學報》1999年第1期)。如果銘文里的氐地確實是指流經古應國的滍水,那么我們就不必捨近求遠,固執地堅持以前的觀點了。但我們仍然認為這一事件與頫聘禮有關。因為首先匍初到氐地,青公即派人送去種種禮品予以慰勞,自然也要說些感謝之類的客套活。這在我國古代是一種禮儀制度,叫做頫或聘,即問侯對方的意思。據記載,授受雙方依據級別的高低,所送禮物的品種和數量也各不相同,在制度上無不有著嚴格的規定,從銘文可以看出,青公是派屬下將禮品送達的,並未親自前往,說明青公級別高於匍,從"匍敢對揚公休"這句話也看出這一點。其次,在金文和文獻中,上級給予下級物品時,動詞一般都用賞、賜,休等字,用贈字則極為罕見。而《禮儀·聘禮》有"公使卿贈如覿市"的記載,文中恰也使用了贈字,與本銘文相同。由此可見贈字大概慣用於聘禮的場合。其三,古代送禮多用"皮幣",即毛皮和繒帛。金文習見"束帛","帛束"之稱,而盉銘以"束麀(註上“十”下“苯”)奔"為禮品,正是毛皮。所以,我們認為這篇銘文所反映的是古代的頫聘禮。至於該器的年代,我們從多方面考察,認為應屬西周穆王時期。
該盉造型新奇,極富想像力。整體酷似水鴨,或可名之為鳧,為水鳥,善飛翔。器物整體設計精巧別致,匠心獨運。器體上的龍、牛,鴨、人等形象逼真,惟妙惟肖。巧妙和諧地分布於器物的適當位置上。充溢著濃厚的生活氣息,蘊含著藝術氛圍,的確是一件將藝術之美與生活之美完善結合的絕妙佳作,令人嘆為觀止。
應侯爯盨與保利新藏爯簋
應侯爯盨出土於M84(中型墓)中。該盨上有子口器蓋,隆頂近平。沿蓋頂周邊分布四個底部相連的曲尺形支足。器口呈圓角長方形,直口,方唇,腹壁較直,兩側有一對龍首形耳,耳下附有垂珥。底部近下,圓角長方形圈足上有一周鏤孔,形制較為獨特。
盨該的口緣與蓋緣各飾兩組以細線雷紋襯地的長尾垂冠鳳鳥紋。每組四隻鳳鳥,各以一變形獸首為中心,分列兩側。蓋部曲尺形支足上飾相背而立且尾羽相連的鳳鳥紋。盨耳上部飾一龍首,下部及垂珥部飾細線捲雲紋。圈足的鏤孔間飾連續的簡易波曲紋。外底部飾凸細線菱形格線紋。器底內與蓋內鑄有相同的銘文,均4行28字,為:
應侯爯肈(肇)乍(作)氒(厥)不(丕)文考(註:上“木”下“厘”)(釐)公蹲彝,用妥(綏)朋友,用寧多福,爯其萬年永寶。通高22.4、通寬39.3 、口徑28.8×19.8厘米
應國墓地多年前被盜嚴重,有不少珍貴文物流散他處。最近,保利博物館從國外購回的應國爯簋與應侯盤就是其中的兩件。其中爯簋上有折壁上隆的母口蓋,蓋頂有喇叭形握手。器身子口,腹壁斜直,下腹略顯傾垂外鼓。獸首形雙耳下附有垂珥。圈足下附四個獸首形支足。蓋緣與器口緣飾回首長尾鳳鳥紋,間飾兩個對稱的高浮雕獸首,圈足飾斜三角形雲紋。整體造型新穎,甚為奇特,似乎繼承了盛大酒器銅卣的某些特徵,正如李家浩先生所說,很象是戰國與奏漢時期的奩形尊。蓋內與器內底銘文相同,均6行57字,為:
隹(惟)王十又一月初吉丁亥, 王才(在)姑。王弗望(忘)(註:上“丶”下“雁”)(應)公室,
(註:左“氵”右“戌”)寧爯身,易(賜)貝卅朋,馬四匹。
爯對揚王不(丕)顯休寧,用
乍(作)文考釐公尊彝,其萬
年用夙夜明(盟)享,其永用。
應國墓地其他有銘銅器
應國爯簋及銘文拓本
銘文記述了周王在姑(地名)賞賜給爯貨貝與馬匹的事情,反映了周王室與應公室的親密關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爯簋與應侯爯簋都是爯為祭祀其亡父文考釐公所做的器物,因此可以肯定地說這兩件器物的作器者爯是同一個人。兩器年代大體在西周中期。在盨銘中已冠以應侯稱謂,而簋銘則僅稱其名而已,因而推測爯在做簋的時候可能還沒有正式即應侯之位。此前,我們已將應侯爯盨斷為恭王時器物,故簋的年代應略早於盨,約當於穆共之際或穆王末年。
銅卣和銅尊
爯所做的器物還有銅卣和銅尊各一件,都是應國墓地M84出土,只是在卣、尊的銘文中,爯字的寫法有所變異罷了。(註:上“任”下“爯”)(爯)卣上有器蓋,側有提梁。獸周邊有折壁,頂部上隆,中心有握手。器口呈圓角長方形,子口較直,與器蓋的母口嚴密扣合。粗頸,腹部下垂,矮圈足。蓋緣與口緣飾細紋襯地的長尾鳳鳥紋,並各間以兩個高浮雕式獸首。提梁兩端飾圓雕式羊首,表面飾蟬紋。器底與蓋內鑄有相同的銘文,均3行12字,為:"爯肈(肇)諆乍(作)寶(註:左“阝”右“尊”)彝,用夙夕享考(孝)"通高(含提梁)20.6、器高(帶蓋)17.8、口徑為12.3x87厘米。
鄧公簋及器蓋銘文
鄧公為鄧國國君,嫚(註:上"比"下"西")是其女兒。嫚是鄧國的姓,媵有陪嫁之意。這組鄧公簋是鄧公為其女兒嫚(註:上"比"下"西")嫁往應國時所作的陪嫁禮器。時代為西周晚期早段。據考證,鄧國都城--鄧城故址在今湖北省襄陽縣伙牌鄉陸寨村一帶。該村蔡坡土崗上前些年不斷有青銅器出土,故有學者推測,這裡可能是鄧國墓地所在地。在這批青銅器中有一件侯氏簋。其銘文為:"侯氏作孟姞(註:左阝右尊)簋,其萬年永寶"。
無獨有偶,應國墓地M95出上了四件侯氏鬲,其銘文為:"侯氏作姚氏(註:左阝右尊),其萬年永寶。"其中侯氏是應侯的簡稱,姚氏是其妻子,器物年代為厲王時期。若將前引侯氏簋與侯氏鬲銘相比較,二者的製作年代、作器者、姓氏(應國為姬姓)、文例和用語都彌合無間。因此,我們認為,二銘中的侯氏是同一個人,即應侯,而簋銘中的孟姬是侯氏的女兒,也就是說侯氏簋是應侯為其女兒孟姬適嫁鄧國所作的陪嫁器物。
從鄧公簋與侯氏簋的銘文來看,應、鄧兩國公室世代為婚。在兩周時期,許多諸侯國都以相互聯姻作為外交手段,從而結成政治同盟,所以應、鄧兩國的世婚也不排除這種政治婚姻的可能性。
公作敔簋與傳世的十月敔簋
簋出土於M95中,是一座帶長方形斜坡墓道的甲字形墓,是四件簋中的一件。器上有淺子口蓋,蓋頂有喇叭形握手。器身母口內斂,腹部下垂,龍首耳下附一垂珥,圈足下附三支足。蓋面與器腹各飾一周波曲紋,支足上端各飾一獸面紋。蓋器同銘,皆自右至左豎款排列,計5行27字:
唯八月初吉
丁丑,公乍(作)敔
(阝尊)殷(簋)。敔用易(賜)
眉壽永命,子子
孫孫永寶用亯(享)。
口徑22、通高26厘米。
公作敔鼎
值得注意的是,在厲王時期的十一月敔簋銘文(《大系》圖98,錄92)中也有一位名叫敔的人,他曾在一次追擊討伐來犯成周之敵--南淮夷的戰役中榮立戰功而受到過周王的重賞。鑒於他與公作敔簋的敔所處時代相同,並且同為當時名流,一位是著名軍事將領,一位是應國國君繼承者,再者應國位於成周洛陽之南,地近江淮一帶的南淮夷故地,因而我們有理由判斷,二者的敔應同為一個人。周王命敔追伐南淮夷,顯然是將南征之命授於應國,正如將東征之命命於魯(明公簋《三代》6·49)、北伐之命於燕(大保簋《三代》8·41)的情形一樣,皆因其受命國與周邊敵人相距較近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