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安縣財政局

5、行政政法股負責制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制定外事財務制度,負責外事經費和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的財務管理。 6、教科文股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7、經濟建設股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與縣計委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負責國有投資項目分析工作;負責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審查;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預算,參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支出指標;對資金使用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會計法規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縣級政府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 擬定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實行預算內外收支統一管理,綜合運用地方財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管理收費罰沒票據。
(四) 管理全縣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落實政府採購計畫;執行《企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五) 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縣級財政投入的鄉鎮企業發展基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監督和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六) 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參與制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七) 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全縣國家債券、證券及彩票業務的監督與管理;管理和監督縣政府的內外債務;辦理和監督世界銀行貸款業務。
(八) 執行國家頒布的縣級國有資 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編制縣級年度國有資 產經營預決算,擬定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 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 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財產評估業務。
(九) 貫徹執行《會計法》,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培訓財會人員;參與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 監督地方稅收法規執行情況,監督全縣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政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財政系統幹部培訓計畫;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財政文告和財政宣傳 工作。
(十二)組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包括各項稅收、罰沒收入和各項規費收入。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信息、秘書事務、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起草領導講話、報告和重要檔案;管理綜合調研、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新聞發布;參與財政政策研究;負責落實督辦、檢查,反饋領導交辦工作;協調各股室間有關事宜,負責財政文告工作。
2、法規稅政股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層級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負責財政普法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財政財政務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稅收政策;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源調查分析工作。
3、預算股
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年度縣級預算和編報縣級年度決算;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策制定;負責全縣預算收支的管理,參與制定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編制縣級非稅收入收支計畫;統一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負責制定縣鄉財政體制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級預算管理工作;代縣政府起草全縣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並接受人大的諮詢監督;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4、國庫股
貫徹執行國家金庫管理條例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擬定全縣國庫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督管理、分析、匯總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財政資金的調度和預算內外收支會計結算;審核、匯總、批覆縣級部門決算,編制全縣財政決算;統一管理財政在各銀行開設的帳戶;組織和協調國債發行、兌付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5、行政政法股
負責制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制定外事財務制度,負責外事經費和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的財務管理。
6、教科文股
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7、經濟建設股
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與縣計委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負責國有投資項目分析工作;負責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審查;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預算,參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支出指標;對資金使用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8、罰沒收支管理股
制定全縣罰沒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收支兩條線運行,落實罰沒收支計畫,嚴格罰沒收入管理,組織開展罰沒收支大檢查,嚴格查處坐支、掃帚用罰沒收入的違紀行為,按規定比例及時返還執罰單位經費,審查執罰單位的罰沒收入預決算。
9、人事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組織人事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擬訂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事、營運工資等方面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班子建設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財政教育規劃和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培訓工作的評估;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系統教育培訓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10、農財股
研究擬定財政支農政策;擬定農業財務制度,管理農業企業、事業財務;負責國有農業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辦法的制定和資產管理,負責管理和分配農業特大災害、防汛抗旱等補助費和支農專項資(基)金;管理縣直農口部門事業經費,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農口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參與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11、社會保障股
參與管理縣直衛生(含衛生、中醫、藥品監管、公費醫療、農村合作醫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基金、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12、企業股
參與全縣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國有企業財務制度;負責工業、交通、商業、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境外、外商投資、旅遊等企業的財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財務總監進行日常考核和管理;負責企業財務統計分析和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監交國有資產收益,並提出國有資產預算編制草案;負責企業技術改造、虧損補貼、稅收返還、貸款貼息的指標管理及資金的追蹤問效;歸口監督管理企業下崗職工補助資金的使用;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項改革工作並相應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基金、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制定全縣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協力銀行貸款、國際農發基金會貸款、國際商業貸款的規章制度、辦法;參與貸款項目的調研、論證,負責全省貸款項目的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代表縣政府制定並與有關部門和項目單位簽署轉貸協定;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採購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貸款項目的提款報賬和貸款資金支付,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與回收,負責編審貸款項目決算;負責擬定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財務監管;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統計分析和產權登記管理工作。
13、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縣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政策、制度和辦法。編制政府採購計畫,管理政府採購資金;審定供應商準入政府採購市場資格和中介機構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處理政府採購投訴,組織政府採購人員培訓;負責小汽車定編和審批。統一組織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組織採購由財政撥款的大型政府採購項目;承擔不具備或被撤銷獨立採購資格的採購機關的採購業務;受其他採購機關委託代理採購或組織招投標事宜;建立與採購業務相適應的信息系統;辦理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政府採購事宜。
14、會計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會計管理法規、制度;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在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負責組織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負責管理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基礎工作;負責全縣會計賬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負責管理會計學會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5、監督局
擬定全縣財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檢查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局各內設機構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
16、績效評價股
負責財政支出效益的組織實施部署和檢查;推進財政業務工作和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工作績效評價;建立健全全縣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建設、管理全縣財政績效評價和清產核資信息資源資料庫和網路體系。
17、預算外計財股
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辦法和法規宣傳解釋工作;負責全縣政府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參與審核、審定、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票據的領用、發放、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彩票資金的監管;負責對部門預算單位非稅收入資金的審核、清算、清繳工作;負責非稅財政收入的徵收、歸集、繳庫工作;負責全縣銀行代收網點和非稅收入匯繳專戶的管理;負責全縣非稅收入收支監督稽查工作。
18、鄉財股
研究和制定全縣鄉鎮財政建設規劃;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單位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指導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農業稅、牧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檢查農業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參與擬定農業稅的條例、規定及實施細則;制定全省農業稅收征管計畫,編制農業稅收決算;組織辦理農業稅災歉減免的具體事項;負責對農業企業、農民稅賦和農業稅收改革的調研,提出有關建議。
19、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建立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執行財政國庫管理機構批覆的預算單位用款計畫、辦理縣級財政直接支付業務、對代理銀行下達縣級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向財政國庫管理機構提供相關財政收支信息。
20、財政投資評審股
積極參與縣直部門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前期管理,把住概算關;參與項目標底的制定與招標工作;參與概、預算定額的修編工作;參與審查發包契約;監督審查工程形象進度,進行項目後評價;審查工程造價和項目概、預(結)、決算;對社會中介機構審查的項目予以複查和確認。
21、信息股
負責制訂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對全縣財政信息系統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全縣財政系統廣域網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全縣財政業務資料庫建設和財政信息服務;負責財政局機關信息化建設的實施和技術服務;參與局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22、預算外票據管理股
負責收費單位的票據管理、票據發放、審核、核查收費單位的票據使用情況;制定票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3、預算外稽查股
負責對縣直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負責查處違反預算外資金管理規定的單位和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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