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納森·愛德華滋,(1703-1758),至今仍被認為是美國最出色的神學家,是十八世紀美國大覺醒運動的領導者,也同時被視為美國哲學思想的開拓者。
他出生於康乃狄克州東溫莎邊境的一個拓荒者家庭,家裡共有12個孩子,他是唯一的男孩。他的父親蒂莫西(Timothy)是一個牧師。愛德華滋13歲時進入耶魯大學,1720年畢業。他在紐約做過兩年教師,在耶魯也做過幾年教師,後來,他成為外祖父所羅門·斯托達德(Solomon Stoddard)的助理牧師。他的外祖父任牧師職務60年,此間,在北安普敦建立了一座時髦的教堂。外祖父過世後,愛德華滋成為牧師,在那裡供職22年。
這一時期教眾們低下的心靈狀態使愛德華滋深感不安。這種情況大約在1734年發生變化,當時,他的布道開始越來越多地宣揚因信得恩賜,以證明因信稱義的正當性。他開始看到,真正的教會成員屬於那樣一些人:他們在自己的生活中真實地活在因信稱義的實在中。成員資格和情感交流並不屬於那些僅僅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在他的教堂,開始出現一系列變化,隨後,這種孤立地喚醒分散教眾的行動,匯入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領導的大覺醒運動(註解0)大覺醒(Great Awakening)指1720年前後到18世紀40年代,在美洲殖民地興起的基督教復興運動。愛德華滋是這場運動中的重要理論家。——譯者000的洪流。在宗教復興運動日益高漲之際,愛德華滋試圖在他的布道和作品中,倡導一種注重心靈深處的思想和責任的宗教。在1746年,也就是復興運動期間,愛德華滋撰寫了《論宗教感情》(Treatise Concerning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書。
但是,當他開始告誡人們,基督徒一旦獲準進入主的餐桌,便需要為之獻身時,對他的怨恨開始滋生。1750年,他的大多數教眾沒有投他的贊成票。在46歲時,愛德華滋發現自己被解除了神父的職務,他帶著7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卻沒有任何指望獲得一個適宜的職位。隨後6年,他在邊遠地區的一村落任牧師,該教區由12個白人和250個印第安人家庭組成。
1757年,他應邀出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但是,這個職務來得太遲了,他已無法為自己的名聲辯解。到達普林斯頓後一個月,愛德華滋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