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設定:(一)內設機構
政工科(副科級)、辦公室、宣傳教育股、基層股和公證律師管理股、紀檢監察室共6個股室
政工科:負責黨務工作;管理和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政治思想教育、組織人事、勞資、福利、工、青、婦、離退休幹部、計畫生育工作。
辦公室:協調各股室的工作;研究制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和指導司法行政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文秘統計、檔案保密、保衛和行政後勤管理、基建維修等工作。
宣傳教育股:負責法制宣傳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導全區各鎮、辦事處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承辦區普及法律常識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基層股:管理、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培訓基層司法行政人員;負責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和法律服務執照的年審註冊工作;承辦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市司法局基層科部署的各項工作。
詳細介紹
公證律師管理股:負責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審核、報批工作;管理、指導、監督公證業務、律師業務工作;負責公證員、律師事務所及執業律師的年審註冊工作。(二)直屬機構
惠城區法律援助處、惠城區公證處(副科級)和惠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副科級)共3個
惠城區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合法權益。具體業務分為四大類:國內民事公證、國內經濟公證、涉外民事公證、涉外經濟公。
惠城區法律援助處: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工作,包括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決定是否受理法律援助;指派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法律援助事務;監督、檢查法律援助事務的辦理過程;受理受援人員對法律援助人員的投訴;組織培訓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對外協作、對外交流活動;負責信息資料綜合、宣傳及有關工作。
惠城區公職律師事務所:擔任區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門的法律顧問,為行政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法律依據;承辦區政府交辦的有關法律事務;協助同級法律援助機構承擔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負責公職律師業務培訓、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負責公職律師事務所業務經費的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派出機構(基層司法所)
橋東、橋西、江北、江南、龍豐、河南岸、惠環、三棟、汝湖、小金口、陳江、瀝林、潼湖、馬安、水口、潼僑、橫瀝和蘆洲等18個司法所。
司法所:排查調處婚姻、家庭、鄰里等民間矛盾糾紛,防止激化為刑事案件;深入持久開展普法宣傳,推進鄉鎮、街道社區依法治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擔任鄉鎮(街道)法律顧問,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諮詢和建議;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培訓調解人員;指導和管理法律服務所工作,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鄉鎮(街道)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下屬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
橋東、橋西、江北、江南、龍豐、河南岸、惠環、三棟、汝湖、小金口、陳江、瀝林、潼湖、馬安、水口、潼僑、橫瀝和蘆洲等18個法律服務所。
法律服務所: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事務文書;主持調解糾紛;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擔任法律顧問;辦理見證業務;協助辦理公證。
(五)附屬機構
區普法辦公室(副科級)、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區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共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