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17年2月14日,成都街頭有一輛打有“情人節移動PaPa車”字樣的房車在行駛。隨即記者根據車身上植入的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廣告,聯繫到了該公司現場負責人。對方稱,這只是公司的一種宣傳手段。14日下午,高新區工商局已責令該公司對廣告語進行了整改。對於這樣的宣傳方式,社會學家胡光偉教授認為“太污”。
策劃者態度
策劃此次活動的網際網路公司現場負責人段先生表示,“PaPa車”只是公司想出來契合情人節的一個策劃,旨在讓更多的市民了解公司的產品,公司最多只是贈送一些禮品,但絕對不會允許參與者在房車上“PaPa”。
社會反響
工商回覆: 已責令整改 對方很配合
“他們已經整改了。”今日下午,四川新聞網記者致電成都市工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成都市工商局接到反映後很重視,立即查詢了該公司信息。據悉,該公司地處高新區。目前,高新區工商局已責令該公司對廣告語進行了整改,將相關標語撤下。而整個過程,該公司的負責人也非常配合。
社會學家: 做廣告應該有底線 不能太污太黃
“移動廣告到底是否違規?從這個層面分析,可能有些複雜。”今日,社會學家胡光偉教授接受四川新聞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從道德層面來說,用網路低俗語言來做廣告,這就不好了。
胡光偉說,這種目的明確、吸引人眼球的廣告行為,就中國的傳統而言,很多人或許都不能接受,“我們也用網路語言來說的話,那些字眼就太污了。”他認為,做廣告謀取利益,是可以的,但應該有底線,不能太污太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