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政府辦公室

(九)負責督促、指導全區體制改革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法制方面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接待工作。

主要職責
(三)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函、電;辦理中央、國務院、省、市及各部、委、辦、局傳送區政府的文、函、電;辦理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組織協調區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進行協調,報區政府研究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區政府檔案、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重要批示、區人大交辦的建議、提案以及市政府辦公廳轉交辦理的有關函件等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及有關單位反饋、報告。
(六)抓好政務公開工作,協助抓好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七)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進行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為區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八)負責督促各街道辦事處、各系統做好節假日的值班工作,及時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
(九)負責督促、指導全區體制改革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法制方面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接待工作。
(十二)負責部門管理機構的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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