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3年11月18日,北京市海淀區文化委員會從位於北京市海淀區的北京網聯光通技術有限公司查獲快播公司託管的伺服器四台。後北京市公安局從上述四台伺服器中提取了25175個視頻檔案進行鑑定,認定其中屬於淫穢視頻的檔案為21251個。
2014年4月,公安機關接到民眾舉報及相關部門移交的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犯罪線索後,公安部高度重視,實行掛牌督辦。在前期深入偵查的基礎上,公安部部署北京、廣東等地公安機關統一行動,依法查扣了一批伺服器、電腦等涉案工具,先後抓獲10餘名涉案人員。
事件經過
案發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潛逃至境外。為儘快將其緝捕歸案,公安部協調國際刑警組織發布了紅色通報。
2014年8月8日,潛逃境外110天的王欣在韓國被抓獲並被押解回國;
2015年2月6日,海淀檢察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對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提起公訴。
2016年1月8日,“快播”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繼續在北京市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百度、QQ、陌陌、淘寶、中國移動諸多公司被辯護律師用來反駁公訴人。
案件結果
2016年1月8日,持續兩天的“快播案”庭審結束。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建議法院判處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辯護人則要求對王欣進行取保候審。法院將擇期宣判。
2016年9月9日上午,快播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判長詢問被告單位、被告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意見。快播公司、王欣、張克東、牛文舉均表示認罪悔罪。
2016年9月13日上午,深圳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員王欣等4被告人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深圳快播公司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罰金1000萬元;被告人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CEO王欣,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100萬元。
2016年12月15日,廣東省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和王欣、吳銘、張克東、牛文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一審宣判後,原審被告人吳銘不服,提出抗訴。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法庭裁定駁回抗訴人吳銘的抗訴,維持原判。鑒於三人在一審第二次庭審及二審審理期間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故可分別對三人酌予從輕處罰。
2018年2月7日,快播創始人王欣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