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期復用語

【徵詢期復用語】公文用語體式之一。聯合併用形成的集合語式。常處於請示、報告的末尾位置,作為結束語。常用徵詢語有:“當否”、“是否可行”、“是否同意”、“可否”;期復語有:“請指示”、“請核示”、“請回復”、“請批示”等。徵詢語和期復語經常聯合使用,形成“當否,請批示”、“是否可行,請核示”、“是否同意,請回復”的句式。徵詢期復語,用在請示或請示性報告中,用意是要求上級給予“批示”、“回復”,增強了下級機關要求的緊迫感,促使上級給予批覆或答覆。徵詢期復語用在一般匯報性報告,只是表示語氣上的謙和、尊敬,不一定要上級機關答覆。用於請上級批轉的報告,則可略有變化,可寫作“如無不妥,請批轉,某某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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