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防護措施

微波的防護需從微波輻射、環境微波和手機微波等方面採取措施。除按一般工作人員要求以外,有嚴重的神經衰弱、眼睛、心血管系統、血液系統及嚴重內分泌失調等疾患者,均不得從事微波工作。

微波輻射防護措施

(1)減弱輻射源的直接輻射和泄漏,採用合理的微波設備結構。合理使用微波設備,規定維修制度和操作規程。在進行雷達等大功率發射設備的調整和試驗時,可利用等效天線或大功率吸收負載的方法來減少從微波天線泄漏的直接輻射,將電磁能轉化為熱能散掉。

(2)禁止輻射源及輻射源附近的工作位置。主要採用反射型和吸收型兩種禁止方法。反射型微波輻射的禁止:使用板狀、片狀和網狀的金屬組成的禁止壁來反射散射微波,以較大幅度地衰減微波輻射作用。吸收型微波輻射的禁止:利用吸收材料進行微波吸收。常用的吸收材料有兩類。一是諧振型吸收材料,是利用某些材料的諧振特性製成的吸收材料,特點是材料厚度小,只對頻率範圍很窄的微波輻射具有良好的吸收率。二是匹配型吸收材料,是利用某些材料和自由空間的阻抗匹配,吸收微波輻射能。特點是適於吸收頻率範圍很寬的微波輻射。實際套用的吸收材料種類很多,可在塑膠、橡膠、膠木、陶瓷等材料中加入鐵粉、石墨、木材和水等製成,如泡沫吸收材料、塗層吸收材料和塑膠板吸收材料等。

(3)加大工作位置與輻射源之間的距離。微波輻射能量隨距離加大而衰減,而且波束方向狹窄,傳播集中,可以加大微波場源與工作人員或生活區的距離,達到保護人民民眾健康的目的。

(4)微波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必須進入微波輻射強度超過照射衛生標準的微波環境操作人員可採取穿微波防護服、戴防護面具、戴防護眼鏡等方式對微波進行防護。

環境微波防護措施

(1)儘量遠離微波輻射源,如電視發射台和開放性天線。

(2)對易受電磁波干擾的電器進行禁止,用鋼或鋁皮、導電網封閉起來。

(3)平時多吃新鮮蔬菜和水果,增強對微波輻射的抵抗力。

(4)對於開放性天線、雷達裝置等,由於具有很強的電磁波輻射水平,必須重點加以監督防護;還可在輻射源周圍植樹造林,讓植物吸收電磁波,以減少對人體的危害。

(5)應對微波操作場所外的居民周圍環境的無線電波輻射水平進行監測,並設法採取措施控制其強度,達到比國家規定的職業衛生標準低一個數量級的水平,從而保障人們的健康。

手機微波防護措施

手機微波輻射防護的主體是人體的頭部。

(1)科研部門應加強、加快實用技術研究,開發出更先進、更安全的“綠色環保手機”。

(2)在不影響通話效果的情況下可採取局部禁止措施。在手機與保護主體之間設定一道吸收800~1000MHz微波的禁止層,就可以阻隔微波進入人腦。

(3)使用手機時,應儘可能地減少使用手機的次數與時間;如果必須經常使用手機,在撥號時應該儘量遠離頭部,通話時再靠近頭部,儘量使用免提設備減少頭部或身體其他部位受到的電磁輻射。

(4)對國產或進口的各種手機採取更嚴格的監控措施,控制其使用時微波輻射強度,且對其發射時微波輻射強度應在其使用說明書內加以說明。

健康監護

(1)就業前體檢。除按一般工作人員要求以外,有嚴重的神經衰弱、眼睛、心血管系統、血液系統及嚴重內分泌失調等疾患者,均不得從事微波工作。

(2)定期體檢。一般1~2年一次,根據微波接觸情況的變化,體檢次數還可相應增加。內容應包括一般體檢的詳細項目,重點檢查眼晶狀體的變化,其次為心血管系統、外周血象和男性生殖器機能等。神經症狀明顯者應做腦電圖。如有神經衰弱綜合徵的臨床表現,應對症治療,如症狀嚴重,療效不顯著者,可考慮脫離接觸,給予適當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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