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部門
辦公室
1、負責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其他會議確定的有關事項;2、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勞動人事、黨務、工會、計畫生育等工作;
3、組織各種會議、學習、活動,協調內部及部門之間工作;
4、負責文字起草、後勤事務管理、服務和保障工作;
5、做好日常接待、考核、考勤、衛生、內部安全工作;
6、做好內外宣傳工作;
7、做好有關資料的統計、匯總、上報和各類檔案、資料的歸檔管理;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財務科
1、做好全局資金的運籌使用、管理。在年度收入和支出預算內,合理安排支出,力求保持年度收支平衡,略有節餘;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上級和局內部支出標準規定,把好支出關,拒絕不合理支出;
3、做到賬目清楚,下賬合理,日清月結;
4、做好財務資料的匯總、上報和歸檔工作;
5、及時向局領導提供財務收支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運務科
1、負責全縣水上運力的綜合平衡和調控;2、負責增加和減少運力審核、上報;
3、負責水運企業(船舶)的年度審核;
4、監督檢查水運企業(船舶)資質和運營情況;
5、辦理新增船舶的各類手續;
6、負責新建港口、碼頭的審核上報;
7、負責客運渡口的規劃和報批;
8、負責運力、運量、周轉量等業務的基本情況調查和統計;
9、為局領導準確及時提供有關運務信息,協助領導進行業務決策;
10、做好運務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法規科
1、熟練掌握各類法律、法規、規章和局內部規章制度;2、對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規使用問題進行審核、把關;
3、負責監督檢查有關制度、規定、風紀等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和處理違規違紀行為;
4、處理因未正確使用法律、法規而引起工作中的糾紛和其他問題;
5、參與對局內違紀、違章人員的處理;
6、緊緊把握中央、省、市關於航運發展的政策和法規,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
工程科
1、負責組織本局航運工程項目建設的規劃、編制、設計;2、具體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建設,參與並做好工程的勘探、工程監理、工程驗收等工作
3、協調和服務上級部門組織實施的工程項目建設;
4、對事關航運業持續發展的基礎項目提出建設性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參與工程項目的論證、規劃和研討;
6、提供和上報有關工程建設進度、形象等資料信息;
7、做好工程資料的收集和存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