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錦范

1954年3月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江蘇省太倉市地方稅務局局長.經濟師。 1970年11月~1978年8月曾任太倉江南空調機廠工人、車間主任、厂部領導。 1978年9月~1982年2月在太倉市城廂鎮政府工作,曾任組織幹事、團委書記;1982年3月~1987年12月在太倉市委辦公室工作,任幣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88年1月~1994年9月任太倉市新宅鎮鎮長、黨委書記;1994年10月至今任太倉市地方稅務局局長。

徐錦范 1954年3月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江蘇省太倉市地方稅務局局長.經濟師。1970年11月~1978年8月曾任太倉江南空調機廠工人、車間主任、厂部領導。1978年9月~1982年2月在太倉市城廂鎮政府工作,曾任組織幹事、團委書記;1982年3月~1987年12月在太倉市委辦公室工作,任幣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88年1月~1994年9月任太倉市新宅鎮鎮長、黨委書記;1994年10月至今任太倉市地方稅務局局長。1990年2月撰寫《完善立法》獲蘇州市論文一等獎;1994年2月《推行系統配套改革,再現鄉鎮經濟活力》在《中國改革與發展專輯》發表;1998年11月在《中華經營管理文選》上發表了《提高幹部兩個素質,樹立地稅良好形象》;1998年1月在《江蘇信息月刊》上登載《立足征管,三年邁出三大步》,在其他報刊雜誌上曾多次發表文意。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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