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豪元

徐豪元

徐豪(1955年—2017年8月17日),上海人,大學文化。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原黨委副書記、政委。 2015年9月,徐豪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2016年2月3日上午,北京市高級法院對徐豪元受賄案作出二審宣判,改判受賄罪成立,免予刑事處罰。 2017年8月17日晚,徐豪因患肝癌醫治無效去世,享年62歲。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曾任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現役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0年2月,徐豪元調任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擔任黨委副書記、政委。

人物事件

檢方指控

徐豪元 徐豪元

2000年至2009年間,徐豪元利用擔任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後勤部副部長、部長、副總隊長,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現役辦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下屬王某在立功受獎、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王某給予的萬寶龍手錶一塊,價值3萬餘元。案發後,贓物已追繳。

2003年至2005年間,徐豪元多次為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採購上海依格安全裝備有限公司提供的空氣呼吸器和氣瓶總成期間,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周某給予的6萬元。

2004年至2005年間,徐豪元多次為上海消防總隊採購德國消防救援車輛,後於2010年間收受該公司北京代表處法定代表人張某給予的15萬元。

法院審理

2015年9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院指定二中院管轄。9月11日,二中院作出判決,法院認定兩起指控成立,徐豪元受賄9萬餘元,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案件進展

徐豪元因涉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但2月3日上午,北京市高級法院對徐豪元受賄案作出二審宣判,考慮到其行為沒有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犯罪情節輕微。於是改判徐豪元受賄罪成立,免予刑事處罰。

事件背景

徐豪元擔任天津市消防總隊政委期間,曾多次指出天津濱海新區存在諸多重大消防隱患,要求對此進行查處。但時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已落馬)對此未予回應。

天津消防系統知情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徐豪元的工作匯報材料由武長順批轉,在天津公安系統傳達。 但武長順對於徐豪元指出天津消防系統存在的腐敗問題,以及天津存在的消防隱患不以為然,並在私下場合指責徐豪元這樣做是“不懂規矩”。

孰料徐豪元一語成讖。2015年8月,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一處貨運碼頭髮生爆炸,傷亡慘烈,其中暴露出諸多消防問題。

人物逝世

2017年8月17日晚,徐豪元因患肝癌醫治無效去世,享年6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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