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徐艷,民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經歷

1989年9月-1993年7月,在鄭州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

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民法學博士學位

1999年7月-2001年8月,在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

2001年8月-2005年9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工作

2005年9月至今 ,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009年5月被任命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研究領域

民法總則、契約法、物權法、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

主要著作

1、《物權變動論》,王軼,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2、《租賃契約·融資租賃契約》,王軼,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新契約法原理與案例評釋》,王軼(副主編),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契約法新論·分則》,郭明瑞、王軼,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代表論文

《所有權保留制度研究》,載《民商法論從》(第6卷,1997年);

《論物權變動模式的立法選擇》,載《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卷,2003年);

《民法價值判斷問題的實體性論證規則》,載《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6期;

《對中國民法學學術路向的初步思考》,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1期;

《論物權法的規範配置》,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6期等。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華南師範大學客座教授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等

1993-1995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1996-2000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2001年至今,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