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全洪

徐全洪,男,1930年12月出生,1951年9月參加工作,1953年6月入黨,1990年12月退休,曾任寧波市公安局副局長(正局級)。1980年4月被公安部榮記一等功1次,1982年6月被省公安廳榮記三等功1次。多次獲得寧波市及市公安局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2009年1月,榮獲寧波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扶貧辦、市教育局頒發的“愛心個人”榮譽稱號和“大愛無疆”獎牌1塊。
徐全洪同志幾十年如一日不遺餘力地撲在社會公益事業上。為老區毛岙村的經濟發展嘔心瀝血,1998年引進寧波捲菸廠扶貧資金50萬,在毛岙村建造休養大樓,引進休養人員。同時,他幫助村里開發水資源,使“紫金山”純淨水的品牌打進寧波市場。在他的努力下,氣功健身學校和水廠每年為村里上繳利潤15萬元以上。他還先後資助困難民眾、助殘助醫受災戶等60餘人次。他幫助鄞州區鄞江鎮盧王村80多歲特困老人吳利華一家四口解決基本生活保障;和身患精神疾病的退伍軍人毛乾躍結對;為毛家岙村脫貧捐款並引進外資。退休19年以來,以一個老公安、老黨員的名義把自己多年來的全部積蓄以及每月的一部分退休金共20餘萬元都用於結對扶貧幫困等公益事業。
徐全洪同志在遺囑中寫道:“待我謝世後房產變賣成現金,與積蓄、國家規定的喪葬費等一起,70%用於捐助貧困大學生,30%作為黨費上交黨組織,以表達我對黨的忠誠和對人民的真誠。我的骨灰灑在毛岙村的青山上,讓我永遠與人民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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