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納茨

1627年出任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台灣長官,同年7月赴日本向江戶幕府和談,但因素與荷蘭人有恩怨的日商濱田彌兵衛作梗下,和談失敗,12月3日灰頭土臉的回到台灣。 因此,奴易茲對濱田深感忿恨,便於1628年5月27日濱田率船來台時將其拘捕,雖不久將其釋放但卻扣留其武器與軍火。 1632年,奴易茲甚至被引渡至日本監禁,4年後的1636年,才被荷蘭人以一座796斤的青銅燭台將其救回,但其子已病死於日本。

彼得·納茨,台灣荷西殖民時期第3任台灣長官。同時也是濱田彌兵衛事件的苦主。
1627年出任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台灣長官,同年7月赴日本向江戶幕府和談,但因素與荷蘭人有恩怨的日商濱田彌兵衛作梗下,和談失敗,12月3日灰頭土臉的回到台灣。
因此,奴易茲對濱田深感忿恨,便於1628年5月27日濱田率船來台時將其拘捕,雖不久將其釋放但卻扣留其武器與軍火。忿恨的濱田即於6月29日佯稱求見,突然率十餘名日本人闖進他住處並挾持奴易茲本人及其子。事後與日本達成協定,與濱田離台赴日。
但至日本後,日方竟背約將荷蘭人質與船員下獄,並封閉荷蘭在日本平戶的商館,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方面感到事態嚴重,遂於1629年派普特曼斯接任台灣長官、將他遣回,繼而宣判奴易茲兩年有期徒刑,以討好江戶幕府。
1632年,奴易茲甚至被引渡至日本監禁,4年後的1636年,才被荷蘭人以一座796斤的青銅燭台將其救回,但其子已病死於日本。
1637年被公司解除各種職務,遣返荷蘭。
1655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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