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毓泰

彭毓泰

父母為中國同盟會會員,1924年父親被陝西北洋軍閥劉鎮華殺害。被迫隨母親和姐姐潛離西安,寄居於親友家中。

基本信息

簡介

彭毓泰,女。曾任陝西省人民法院副院長。 中共七大候補代表。

履歷

彭毓泰,女,1918年12月9日生,陝西省白水縣人,祖籍福建閩侯。曾用名戴盛蓮、王惠明、王惠民。

早年經歷

1927年入西安女師附小上學。1930年入女師國中部讀書,1934年畢業。因幫助姐姐掩護共產黨人和鬧學潮,在西安難以安身,1934年冬在於右任的安排和幫助下,到上海避風,由《大公報》主編、其父生前好友楊明軒任監護人。先在立達學園讀書,1935年春轉入上海務本女子中學借讀,併到良才補習學校學習世界語。1936年春天參加上海秘密學生聯合會工作並加入中國共產黨。

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七七事變後返回西安,按黨的指示,參加婦女慰勞會西安分會的黨團工作,參加西北文藝工作者協會,受到彭德懷的接見。因山洪暴發,道路阻斷,暫時不能到延安,遂接受彭德懷建議在渭北發動民眾,開展抗日救亡活動。1937年夏秋入西安高中三年級上學,參加黨的外圍組織民族解放先鋒隊,開展抗日救亡宣傳。1938年夏秋高中畢業後,被組織上派到雲陽黨訓班學習1個月。後到西安作秀國小任教,掩護進行地下工作。1939年調任中共陝西蒲城中心縣委婦女部部長,同時以在蒲城宣化鎮國小任教作掩護。同年8月到徑陽參加中共陝西省委擴大會議。1940年9月進入延安中共中央黨校第四十七班學習。1941年調任陝甘寧邊區婦聯秘書長。1942年2月調回中共中央黨校參加整風學習。1943年4月被隔離審查,被分到中共中央黨校二部第十五支部學習,參加艾青領導的黨校秧歌隊。1945年4月至6月作為陝甘寧邊區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10月隨小分隊赴東北,任遼西地區綏東縣委宣傳部部長。參加了北寧路戰役、塔山阻擊戰、支援支縣等戰役戰鬥。1947年調冀察熱遼區分局研究室城工部作機關及研究室工作。1948年調錦州冀察熱遼聯合大學,任校部辦公室主任兼人事科科長。1949年4月到北平參加南下工作團,任第三分團第四大隊政治委員,赴南方工作。5月任江西省婦聯秘書長。

建國後

1950年回西安,參加組建西北婦女聯合會,任委員。同年10月至1953年1月任陝西省民主婦女聯合會秘書長、副主任。1954年1月至9月任陝西省人民法院副院長。1955年1月至1967年1月、1979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58年5月至1961年8月兼任關中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85年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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