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縣鹽務管理局

彬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直屬機構,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屬垂直管理單位,現隸屬於鹹陽市鹽務管理局。

單位簡介

彬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直屬機構,正科級建制,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屬垂直管理單位,現隸屬於鹹陽市鹽務管理局
彬縣鹽業公司負責全縣的食鹽及工業用鹽、畜牧用鹽等的供應工作,為國有獨資的食鹽專營企業,隸屬於鹹陽市鹽業公司。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政府的有關鹽業生產、持續性、供應及管理的政策、法規。
2、負責全縣食鹽年度計畫的分配、調撥、銷售等指令性計畫編制和食鹽儲備計畫的執行工作,並監督實施。
3、負責鹽政管理工作,管理鹽業市場,規範鹽業供應單位食鹽專營行為,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食鹽質量。
4、負責全縣的鹽業稽查和鹽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制止非法鹽品流入市場。
5、負責轄區內食鹽代批點和食鹽專營零售證的審核工作。
6、負責鹽業公司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財務審核工作。
7、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組織機構

局司內設綜合辦公室、鹽政稽查大隊、銷售股、財務股等。
在16個鄉鎮設立了碘鹽代批點24個,在246個行政村設立了碘鹽代銷點300個,核發食鹽零售許可證150個。

領導班子

趙義民:彬縣鹽務管理局局長、彬縣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局及公司全面工作,人事、財務工作。
王長洲:彬縣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彬縣鹽業公司副經理,協助局長工作,主管稽查隊及辦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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