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
簡介
如前所述,基礎貨幣是由社會大眾所持有的現金和商業銀行體系的準備金兩部分構成。如果把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也視同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則準備金就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負債,現金就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大眾的負債。因此,通過對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可以導出基礎貨幣方程式。
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對政府債權A1
對商業銀行的債權A2
國際儲備資產A3
其他資產A4
通貨B1
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存款B2
政府及財政存款L1
對外負債L2
其他負債L3
資本項目L4
由上表可導出基礎貨幣一般方程式
得:
A1+A2+A3+A4?L1?L2?L3?L4=B
或者是:(中央銀行資產)-(中央銀行非貨幣性負債)=(基礎貨幣)
基礎貨幣=政府債權資產淨額+對外金融資產淨額+對商業銀行的債權+其他資產淨額
B=(A1?L1)+(A3?L2)+A2+(A4?L3?L4)
根據複式記帳原理,任何時候資產負債雙方都是相等的。一般說來,中央銀行的資產總額增加,基礎貨幣量必然增加;相反,基礎貨幣量減少,反映出中央銀行資產總額減少。如果在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有的項目增加,有的項目減少,則基礎貨幣是否增加或減少,要視各項資產負債變動相互抵銷的淨結果而定。
計算基礎貨幣量
計算基礎貨幣量的多少,通常所採用兩種方法,一是根據基礎貨幣的定義進行計算,即將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現金和商業銀行體系的準備金二者加總求出;二是根據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用基礎貨幣方程式進行計算。
與央行關係
基礎貨幣是中央銀行不可兌現的負債
不兌現貨幣的套用,離不開早期使用商品貨幣習慣的形成和發展,因為不兌現
貨幣是由可兌現貨幣發展而來的,而貨幣發行的壟斷權為不兌現貨幣的實行鋪好了道路。一國轉向不兌現貨幣,一般是由中央政府賦予單個機構具有壟斷髮行貨幣的特權開始的。中央銀行的負債如同黃金白銀被廣泛接受,並且成為其他銀行的儲備。然後,政府持久性地取消了中央銀行負債的可贖回性,中央銀行發行的基礎貨幣也就成為不可兌現的貨幣。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雖然也將此列入負債,但在一般情況下,卻是一種長期無需清償的債務。當今,對貨幣發行人的要求權不可兌現。此不可兌現貨幣能夠持續流通的首要 原因在於國家法律的強制規定,再者,人們已經熟悉它,並可用自己的物品去交換貨幣,再用所交換的貨幣購買自己想買的在購買能力範圍內的任何東西。這樣,繼續接受它也就有了自我強化的性質。在紙幣購買力不變至少是不減少的情況下,人們完全可不考慮它對外部貨幣的要求權,因為它本身可直接實現人們換得所需物品的最終目標,而不必將它換成外部貨幣從而間接換得自己的所需物品,是不現實的。紙幣並不具有穩定的購買力,它可能隨著通貨膨脹而貶值,這樣人們對物的要求權可能無法實現,或實現得很少,也就滿足不了人們的最終目標。而紙幣購買力的不穩定很大程度上應歸因於不兌現的貨幣制度。正是這種制度,使央行能按照政府意志隨意操縱基礎貨幣量,這是以損失大多數人的福利為代價的。
在可兌現貨幣制度下,基礎貨幣必須以該國的黃金量為基礎發行,如以美元為中心的貨幣體系,即是美元與黃金掛鈎,其他國家貨幣與美元掛鈎。若美元的發行超過了美國擁有的與其等價的黃金量,超過的美元也就不能換取黃金,這種制度將崩潰。實際上,當初這種體系的崩潰,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因為美國陷于越戰的泥潭不可自拔,財政赤字迅速增加從而大量發行美元造成的。在不兌現貨幣制度下,由於中央銀行不兌現其負債,基礎貨幣量發行的多少對中央銀行也就無約束作用。中央銀行可通過操縱基礎貨幣量的變化為政府融資、斂取鑄幣稅並實施貨幣政策以實現政府的目標。
通過壟斷對基礎貨幣的鑄造為政府獲取鑄幣稅
鑄幣稅,是中央銀行從發行貨幣中獲得的淨收入,它等於發行出來的貨幣的交換價值與製造貨幣和維護貨幣流通的成本之間的差額。如果新舊貨幣沒有差別,通過將新貨幣投入流通,則基礎貨幣的擴張意味著現有貨幣的價值縮水,也就對貨幣持有人進行了課稅。顯然,鑄幣稅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稅收。而在徵收鑄幣稅時,往往伴隨著貨幣供給的增長。
在金銀鑄幣本位下,鑄幣稅指封建主從鑄幣中所獲得的收益,即鑄幣的面值與實際的金銀含量、鑄造貨幣的成本之差。即S=M-PQ-C,S為名義鑄幣稅,M為該批鑄幣的面值,P為鑄幣廠為每單位金屬支付的名義價格,Q是該批鑄幣所含金屬的重量,C是鑄造貨幣的成本。鑄幣廠常常通過減少鑄幣重量和貴金屬含量、降低貴金屬價格等手段增加每批鑄幣的鑄幣稅。如果在一個完全競爭的行業中,競爭將促使鑄幣面值等於其邊際成本,鑄幣稅S=0。但政府竭力在貨幣生產上推行壟斷,希望賺取鑄幣稅。
在不兌現貨幣制度下,基礎貨幣的黃金含量為0,生產成本也幾乎為0,假定Q=0和C=0,則M=S,在不考慮物價水平變化的情況下,每年的名義鑄幣稅即為基礎貨幣存量的變化。在現代金融體系下,基礎貨幣是中央銀行控制並發行的,中央銀行通過增加基礎貨幣即可增加鑄幣稅。由於
中央銀行與政府的特殊關係,鑄幣稅大部分為政府獲得。如果政府將獲取的鑄幣稅再投入基礎設施等公共領域,既帶動了經濟的發展,又能通過基礎設施等的建設為公眾謀福利,那么這部分鑄幣稅對公眾來說是樂意接受的。但是政府本來就有為其公民提供各種設施的義務,在通過制定十分複雜完備的稅法向公民徵收各種稅收後,它就不應該再徵收鑄幣稅這種隱性稅收,這樣的重複徵稅犧牲了公民的福利。假如這部分鑄幣稅用於清償自己的債務或其他用途,那更是對公民福利的巨大犧牲。
中央銀行在向市場注入基礎貨幣時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可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使市場的貨幣供應具有一定的彈性,但作為政府的銀行,在政府出現財政赤字時,有責任為政府籌措資金和提供信貸。如果中央銀行簡單地通過印刷紙幣直接為政府償債,因增加基礎貨幣量而獲取的鑄幣稅有助於為政府彌補赤字,但卻容易造成通貨膨脹,所以很多國家從法律上對央行向政府的貸款加以限制。
基礎貨幣是形成中央銀行資產的主要來源
雖然不同的國家,中央銀行的組織形式不同,資本構成也不同。不過,從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來看,其資金來源大體由資本金、流通中貨幣、各種存款等構成。資本金包括中央銀行實收資本(初始資本金)和在經濟活動過程中所得利潤進行分配和上交財政稅金後剩餘的公積金。有些國有化的中央銀行還包括財政增撥信貸基金。按照資本金所有的形式,中央銀行可分為全部資本金國家所有、公私股份混合所有、全部股本私人所有、資本金沒有等類型。
新建立的中央銀行要么依靠國家的力量授權和沒收某一或某幾個私有銀行而來,要么國家自己先建立銀行再來沒收和改造原來的私有銀行,要么採用其他一些方式。中央銀行不是銀行業發展的自然產物,而是外部力量強加的或者是政府偏好的結果。由於中央銀行的發展路徑有很多,初始資本金所採取的形態也較為複雜。
如果中央銀行從私有銀行轉變而來,其私有銀行原來的資本金構成是影響現有資本金構成的重要因素,不管它是否是因為國家授權或沒收。而私有銀行原來的初始資本金構成應該不是它自己所發行的銀行券或貨幣,只可能是某種外部貨幣,如黃金、白銀等,或者是先於它的銀行所發行的、
被普遍接受的內部貨幣,因為在它建立時還未發行自己的銀行券或貨幣。如此類推,最早的銀行的初始資本金構成只可能是外部貨幣。關鍵是,由於中央銀行被賦予的強大力量和特殊地位,它一建立就能發行自己的新貨幣或統一發行原來的貨幣,而舊貨幣必然對新貨幣具有可贖回性,並且在新貨幣被廣泛認可和流通時,舊貨幣也必須兌換成新貨幣。所以,中央銀行是否擁有初始資本金的意義並不是很大。雖然為維護幣值穩定,中央銀行發行貨幣須具備一定的準備金,諸如以金、銀、外匯、證券作發行準備的現金準備和以短期商業票據、財政短期庫券、政府公債等為準備的保證準備。但是中央銀行可更多地使用保證準備,如先用自己發行的紙幣從公開市場上購進政府發行的公債,再以政府的公債作為準備發行紙幣。
中央銀行既然自己能發行貨幣,並且其貨幣即負債被社會公眾和各商業銀行作為資產和財富儲備廣泛接受,這樣,它發行的基礎貨幣對自己而言也就是資產和財富的代名詞。它的收益和公積金也採用了自己發行的貨幣形式。這樣,它發行的基礎貨幣即自己無須清償的負債成為其資產的來源。它的資產業務也就是通過基礎貨幣對商業銀行辦理再貼現和再貸款、收購黃金和白銀、在公開市場上買賣證券等。通過將基礎貨幣投放到各領域,帶動各種資產業務的發展從而形成自己的資產,中央銀行就可以調整自己的資本構成。隨著基礎貨幣總額的增加,中央銀行資產總額也跟著增加。
中央銀行通過控制基礎貨幣投放量來調控經濟
基礎貨幣是銀行體系存款擴張、貨幣創造的基礎,是中央銀行各政策措施與最終目標之間關係的重要中介指標之一。在現代銀行體系中,中央銀行對經濟的調節,主要是通過控制基礎貨幣的數量來實現的。而中央銀行在使用存款準備金率、公開市場業務和再貼現率等貨幣政策時,都是通過影響基礎貨幣中的準備金而發揮作用的。中央銀行若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各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將增加,它們在其他情況不變時可動用的基礎貨幣量相應減少,信貸規模減少,從而通過乘數效應減少了貨幣供應量,造成通貨緊縮,抑制投資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中央銀行若在公開市場上從商業銀行或公眾手中買進證券,便向市場投放了基礎貨幣,雖然各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將增加,但可動用的基礎貨幣較之增加更大,信貸規模增大,從而通過乘數效應增加了貨幣供應量,促進投資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並可能引發通貨膨脹。
外匯儲備是一國綜合實力的象徵,它具有調節國際收支、穩定幣值和匯率、應付政治經濟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等功能。所以,我國基礎貨幣投放的渠道除了對商業銀行進行再貸款和購入公債外,還要購入外匯。我國外匯儲備是由國家授權中央銀行購買並持有的。從我國匯率形成機制的角度看,我國外匯儲備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表現為對外債權的快速上升,另一方面則表現為央行基礎貨幣投放的急劇增長,央行外匯占款比重日益增加。外匯儲備並不是越多越好,外匯儲備越多,投放在此領域的基礎貨幣也就越多,再通過貨幣乘數效應便導致貨幣供應量的大幅度增長,並可能誘導通貨膨脹。
相關資料
麥克勒姆規則(McCallum規則)麥克勒姆規則又被稱為基礎貨幣——名義GDP目標規則。與泰勒規則一樣,它也是一個適應性政策方程,但具有不同的政策工具及其背後的不同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麥克勒姆規則的政策工具是基礎貨幣而不是聯邦基金名義利率。根據這一規則,基礎貨幣增長率依名義GDP增長率(或水平值)與設定的目標之間的離差而變動。這一規則中也包含了基礎貨幣增長率的變化,在基礎貨幣增長率變化不是很大時,名義GDP目標和基礎貨幣目標可以說是等同的。
麥克勒姆規則包含三個主要部分:
(1)名義GDP增長目標;
(2)貨幣流通速度變化的移動平均值(即,相對於名義GDP的貨幣需求的變化);
(3)名義與實際GDP之差。
相關資訊
日本央行數據顯示,日本1月基礎貨幣按年升幅再度擴至51.9%,報200.414萬億日圓;調整後基礎貨幣轉飆76%,報201.463萬億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