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男,1937年10月出生,北京人。曾任甘肅省金川有色金屬公司井巷工程公司工程師。現任職於河北省冶金設計研究院。
主要貢獻
在鞍鋼工作時,提出必須嚴格控制開採順序、開採高度、加強頂板管理等技術安全措施,作為審查采場開採設計的依據。在酒鋼礦山工作時總結出礦山工程在高寒地區施工的一套接合實際施工方法。在人工、材料及機械台班使用等方面也總結出一系列的實際消耗定額和勞動工效。為編制礦山井巷工程預算定額提供了可靠的基礎資料。在金川鎳礦工作時,負責露天礦泄水峒工程施工創出了月成巷90米的全國先進紀錄。16行主井施工時,創出了月成井51.5米的全國先進紀錄受到公司的嘉獎,被評為優良工程。1979年參加了國家建委組織煤炭部、冶金部、化工部、建材部、二機部五部參加的編制《礦山井巷工程預算定額》和《礦山井工程輔助費預算定額》的工作。當時任編寫組副組長負責《礦山井巷工程輔助費預算定額》編審工作,出版後,在冶金部組織冶金礦山貫徹“五部定額”交底會議上作交底發言。1982年參加冶金部組織編制了《礦山井巷工程補充預算定額》,負責定額的審定和排版工作。冶金部邀請參加了《礦山尾礦工程預算定額》審定會,會上被委派為華北地區召集人組織對定額進行討論,修改,在會上提出了修改意見。冶金部、有色金屬總公司和黃金總局根據3個部門修編了一個新定額(1985年出版)三個部門統一執行。1985年被邀請參加該定額的審查會,在會上對定額提出了修改意見,經審定部分意見被編入該定額之中。1985年5月被邀請參加冶金部召開的《冶金礦山工程施工圖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審定會,在會上提出書面修改意見,經審定有部分是按其提出的意見編寫的。1988年榮獲冶金工業部頒發的從事冶金礦山事業三十年榮譽證和紀念章。從1963年開始先後從事礦山工程、冶金工程、民用建築、公路和市政工程等概預算工作,共編制工程概預算近120餘項,投資約78150萬元,多次參加了國家級的工程概預算的編制和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