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文

張達文(1898-1938),福建省屏南縣雙溪鎮岩後村人。系政屏(政和、屏南)黨組織和紅軍游擊隊創建人張家鎮(張發武)烈士的胞弟。

基本信息

福建屏南烈士

1935年參加革命鬥爭,曾任岩後鄉貧農團書記,參加了政屏游擊區的反“圍剿”鬥爭和閩東蘇區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爆發後,閩東紅軍游擊隊改編為新四軍六團於1938年2月北上抗日,張達文受命留在閩東蘇區開展抗日救亡活動。同年3月,國民黨當局背信棄義,撕毀合作抗日協定大肆輯捕從事抗日救亡活動的共產黨人和游擊隊員,張達文被敵抓捕,不久被敵殺害於雙溪鎮,壯烈犧牲。

廣東省政府建設廳代理廳長

張達文(1889--1949)原名萼華,廣東人。廣東公立政法大學畢業。北伐時,任鄧演達隨從副官、北伐軍正總長。北伐失敗後,曾護送鄧演達到蘇聯,護送周恩來從武漢到安徽、上海。1936年至1940年任江西安福縣長,後調任江西遂川、蓮花縣長,軍事委員會訓練督察總務處辦公室主任秘書。1943年任中國遠征軍司令部少將參議,軍事委員會幹事訓練團總務處長。1945年秋返粵,歷任廣東省政府建設廳代理廳長、人事處處長。

張達文

張達文(1518—1598)明代官員。字子述,號泗橋,浙江會稽(今紹興)人。嘉靖二十 二年(1548)舉人,二十六年(1552)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南京御史。因彈劾仇鸞誤國,出為徽州知府,二年後遷河南布政使。外任期間,愛撫百姓,錙銖不入。每離任時,僅有一筐,內藏扇數柄,墨數錠而已,邑民訴訟,朝至夕去,徽人號為“半升太守”,言訟者食半升米即可結案歸家,治績斐然,時人贊為賢吏。隆慶六年(1572)召為太僕寺卿,旋改任應天府尹。萬曆六年(1578)升任南京禮部尚書,因與相國張居正不合,辭官歸里,卒益恭惠,著有《字學集要》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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