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華[山東政法學院原副院長]

張衛華,男,1955年6月出生,山東郯城縣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教授。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學習。曾任山東政法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人物經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學習。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西部開發研究會理事、全國政法院校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全國高職高專教育法律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法律事務分委員會主任、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專家庫成員、山東省高職高專院校及成人高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5年8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張衛華的山東政法學院副院長職務。

主講課程

經濟法學、企業法、公司法、契約法 。

研究方向

經濟法學 。

主要貢獻

個人專著有《工業企業法新論》、《公司法概論》2部;主編《外向型經濟法律環境研究》、《經濟法概論》(法務部法學教材編輯部編審)、《依法行政知識讀本》等學術性著作、教材數部;在《中國法學》等省級以上學術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主持《農村稅費改革法律問題研究》(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管理辦公室:批准號01BF06;成果形式:研究報告;2003年5月通過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管理辦公室組織的專家鑑定,並將其基本內容以“成果要報”的形式登載)、《農村稅費改革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法學會:會研字[2003]3號;成果形式:專著;2005年11月30日結項)、《增加農民收入的法律保障》(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管理辦公室:批准號03BFZ04)、《高等法律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標準研究》(法務部:司發通[2000]064號;成果形式:研究報告;2002年5月通過法務部組織的專家鑑定)、《高等法律職業教育職學結合的辦學機制、培養途徑研究》(法務部:司發通[2000]064號;成果形式:研究報告;2002年5月通過法務部組織的專家鑑定)等省部級研究課題5項。

獲獎記錄

1992年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興魯先進工作者”稱號。 《關於農民負擔立法問題的若干建議》(《中國法學》1997年第6期)和《外向型經濟法律環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分別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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