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意見
張良華系浙江省泰順提線木偶戲主要傳承人,師承泰順著名木偶表演世家,傳承脈絡清晰。其從藝50多年,熟練掌握浙南傳統提線木偶戲技藝,提線技術嫻熟,掌握多種聲腔,常年在浙江南山區演出,具有較大影響力和代表性。他還對傳統木偶戲在繼承前提下進行創新,開創人偶同台演出,將越劇唱腔融入傳統木偶戲中,拓展了木偶戲演出市場。多次參加國家、省、市展演活動,每年開展送戲下鄉,還在縣木偶傳承基地培訓班進行木偶戲教學傳承,帶出了一大批學生,促進了泰順木偶戲的傳承。經過評審組評審,該申報人張良華符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標準,同意推薦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所獲榮譽
2017年12月28日,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
2018年5月,被評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