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禮靜

張禮靜,女,漢族,出生於中國,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於2010年4月21日被杞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經杞縣人民檢察院批准,5月8日被執行逮捕,現押杞縣看守所。

基本信息

簡介

張禮靜,女,漢族,國小文化程度,農民。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於2010年4月21日被杞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4日經杞縣人民檢察院批准,5月8日被執行逮捕,現押杞縣看守所。辯護人何延晨,河南何延晨律師事務所律師。杞縣人民檢察院以杞檢刑訴[2010]22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禮靜犯故意傷害罪,於2010年6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杞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馬立恆、孫彩芳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禮靜及其辯護人何延晨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

2010年1月19日上午,被告人張禮靜與杞縣付集鎮呂寨村民呂XX、馬XX發生糾紛,引起廝打,在廝打過程中,被告人張禮靜用凳子將馬XX手部砸傷,經杞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為輕傷。民事部分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被害人馬XX對被告人張禮靜予以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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