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

張玉環,男,1967年出生,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1993年10月,因為一起刑事案件,時年26歲的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兇。1993年10月被羈押,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經過25年的申訴,2018年6月20日,江西高院已對張玉環案立案複查,並已通知律師閱卷。

人物經歷

張玉環,1967年出生於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

1993年,涉命案被羈押至今 。

家庭生活

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弟弟張平凡。張玉環的原妻子宋小女。

人物事件

張玉環[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 張玉環[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人]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年僅6歲的張磊和4歲的張翔忽然失蹤。次日,被發現死在附近的下馬塘水庫內。幾天后,時年26歲的同村人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兇。

1993年11月10日,進賢警方作出的“10.25”兇案破案報告稱,“1993年10月24日晚,天下了一些小雨,全村人都將平時放在曬場上守夜的谷收回了家,唯獨張玉環沒有,還反常地冒雨獨自守谷。”進賢警方稱,張玉環在1993年10月24日夜裡其當時的妻子宋小女睡著後,趁天黑下雨,獨自拖板車去曬場收谷之機,將兩具屍體裝入從自家檐廊上拿走的一條舊麻袋內,拖至曬場後再背往下馬塘水庫實施拋屍。

2001年11月28日,經過長達8年的司法程式後,張玉環終審被判死緩。

漫長的25年裡,張家人一直四處奔走,持續申訴。

2018年6月13日,本案代理律師王飛和尚滿慶在查閱張玉環案的案卷材料後提出諸多疑點:物證缺乏鑑定,無法直接證明張玉環作案,無法排除其他可能性並形成證據閉環;全案僅有的兩份有罪供述之間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終審時沒有律師為張玉環辯護,涉嫌程式違法等。

2018年6月5日,張民強在江西省南昌監獄會見張玉環,告知了他立案複查的訊息。從1993年10月被抓至今,張玉環已被羈押近25年,在獲得多次減刑之後,距離他刑滿釋放還有兩年零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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