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林[甘肅省張掖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張玉林[甘肅省張掖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張玉林 ,男,1963年11月出生於甘肅高台,省委黨校研究生,工程師,中共黨員。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甘肅省張掖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人物履歷

1984年8月—1987年12 月高台縣合黎鄉政府幹部(招聘)。

1987年12月—1991年7月任高台縣合黎鄉黨委副書記,於1991年1月轉乾。

1991年7月—1995年12月高台縣宣化鄉工作,於1991年7月任黨委副書記,1991年10月任鄉長,1995年1月任黨委書記(其間:國務院“三西”地區幹部培訓班學習半年;1994年9月—1996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大專班學習)。

1995年12月—1997年10月任高台縣委常委、宣化鄉黨委書記 。

1997年10月—2000年10月任高台縣委副書記(1996年9月—1998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1999年3月—1999年7月甘肅省委黨校第16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0年10月至今任山丹縣委副書記(2000年6月—2000年12月甘肅省教育廳掛職工作,任職教處副處長;1999年9月—2002年7月甘肅省委黨校專門史專業[區域經濟開發史]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5年2月任張掖市供銷社主任、黨組書記。

2009年6月任張掖市建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市城興城市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市城市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

2010年7月,張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市城興城市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市城市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

2011年1月任甘州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11年3月任甘州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6年11月任張掖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免去甘肅省甘州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

環保問責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甘肅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甘肅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於反饋次日即召開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饋問題的整改和問責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甘肅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明確提出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紀委、省監察廳牽頭成立了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在全力配合中央專項督查組核查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同時,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所有問題線索,採取分級核實、統一審核的方式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查清了事實,分清了責任,界定了責任人員。

部分河流污染較為嚴重問題。全省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滯後,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問題突出。山丹河流域每天有4萬餘噸生活污水直排,2013年以來水質持續為劣Ⅴ類;馬蓮河沿線23個鄉鎮每天有4000餘噸生活污水直排,沿線多家工業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近兩年水質急劇惡化,已由2014年的Ⅳ類下降為2016年的劣Ⅴ類;涇河、葫蘆河流域部分鄉鎮生活污水直排,葫蘆河水質持續為劣Ⅴ類;祖厲河流域每天有2300餘噸生活污水直排,薯香園農業科技公司等澱粉企業生產廢水超標排放,化學需氧量濃度最高達1083毫克/升,祖厲河水質持續為劣Ⅴ類;《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於當年11月才印發各地各部門,直至督察進駐時,才與各市州簽訂目標責任書,導致2016年部分目標任務沒有落實到位。以上問題反映出省住建、環保等部門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組織推進、監督考核不力,有關市州政府工作落實不到位。根據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調查認定情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給予張掖市甘州區原區長張玉林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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