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區農業機械管理局

(一)綜合科 (二)產業發展科 (三)管理科

機構名稱:張灣區農業機械管理局
辦公地點:十堰市車城西路145號;
職能配置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農業機械化的地方性法規和農業機械、農業航空、設施農業工程的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並督促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區農業機械和農用航空及設施農業工程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確定合理的發展目標、速度、步驟和重大技術措施;協調組織規劃實施,跟蹤反饋規劃執行情況。
(三)對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副業、漁業的動力機械、作業機械和農用運輸機械的使用管理、安全監理、教育培訓、科研推廣、試驗鑑定、維修服務等工作實行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認證和農機市場管理;引導農機、牧機和植保等機械進行產品機構調整擬定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四)負責農機化科技興農、綜合開發、扶貧開發項目、農產品、節能和農機技術改造、基本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調查、論證、立項、申報、實施以及重大農村科技項目的組織攻關。
(五)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農田作業和抗災救災;歸口管理農村集體機電泵站和農機抗災救災物資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負責提出農業救災柴油、農業機械、農機維修材料的需求預測和優惠價格政策建議;負責農機專項資金的農用柴油及購機補貼資金的計畫、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審計。
(六)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維護農機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和引導農民增加農機投入。
(七)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術技能鑑定和農機維修行業管理。
(八)指導農機系統財務工作、信息網路建設和農機化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分析和傳遞農機化信息。
(九)負責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農機化民間團體和學術團體的活動。
(十)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名錄、領導分工
吳繼東(局長),負責全面工作。鮑隆剛(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綜合和管理科工作。
內設機構:科教科、綜合科、管理科、產業發展科
(一)綜合科
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掌握全區農機化工作動態;監督落實國家有關農機化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調查研究、綜合信息,指導農機系統信息網路建設;組織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化新聞宣傳;組織擬定農機化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農業機械化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並督促實施;負責有更綜合性報告和檔案起草;管理全區農機化外事和對外合作交流;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保密、督辦、檔案、保衛以及機關行政管理後勤工作;擬定局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產業發展科
負責研究提出農機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農機化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指導農機化改革試驗區和試點工作;引導農機、牧機、林機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的調整;負責農機化統計的月報、季報、年報工作,分析和提供統計信息;參與行業有關價格、稅收、信貸、財政補貼政策和措施的擬定;負責農機化行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和外經項目資金的綜合管理;指導局屬單位和全區農機管理系統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三)管理科
組織實施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對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進行指導;擬定農機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農機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安全技術檢驗標準並實施監理,核發牌證、駕駛證、操作證和技術檔案管理;負責農機使用管理、年檢年審工作,規範整頓農機市場;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協調管理農村集體泵站;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和農機行業職業技術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用油、救災用油的需求預測和供應,油料優惠政策的協調和油料市場的監督管理;提出農用柴油及補貼資金分配意見;指導各鄉鎮農機管理業務和農機供油網路建設及經營活動;指導農機推廣、推廣節油新技術。
(四)科教科
貫徹執行省、市、區有關科學技術、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措施建議和全區農機科技、教育培訓發展規劃;組織農機產品及配件的試驗鑑定、技術檢驗、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和技術標準擬定工作;組織農業機械化重點科研、推廣項目的調查、論證、立項、申報和重大技術的協作攻關,關鍵機具及技術的引進、開發與推廣,負責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工作;提供農機產品信息;負責農機駕駛、操作、維修和各類農機人員的技術培訓管理工作;指導農機推廣體系建設與農機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承擔農機技術成果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農機學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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