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在區門診部任業務副主任時,受區衛生局委託,將門診部組建為區人民醫院,結束了區內長期無區級醫院的歷史。1986年調衛生局工作後,積極從事衛生改革。對醫院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進行了探索,先後在本系統醫院實施院長負責制、聯合辦醫、醫院租憑承包經營和分級管理等形式和內容;同時在醫院業務建設上,堅持“控制規模,突出專科”的原則、多形式、多渠道發展基層醫院有特色的專科項目,使基層醫院在人才培養和業務水平上都有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進了基層醫院的發展。在藥品監督執法工作中,敢於碰硬,查辦了全國有影響的“活體單細胞注射液”假藥案和南溪縣醫藥公司異地無證經營藥品等大案,使該局多次獲得衛生部、省市衛生廳及局授予的“藥品監督執法先進集體”稱號。1998年調區計畫生育委員會工作後,堅持計畫生育工作“三為主”的目標,狠抓基層基礎建設和基礎工作,使該區計畫生育工作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並在當年實現了計畫生育工作“三為主”的目標,受到重慶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分別榮獲“重慶市1998年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集體”和“重慶市計畫生育‘三為主’先進單位”的光榮稱號。個人撰有衛生和計生管理方面的文章在報刊及《衛生改革資料彙編》發表,其中《加強中醫專科建設,促進基層醫院發展》發表於《中國醫院管理》雜誌1996年第7期,《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高計生工作質量》發表於《重慶與世界》雜誌1999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