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那個‘155’的人有來看過我。”張治不自覺地時常用手機頭幾位數來稱呼身邊的人,而非名字。
這10年裡,每次進精神病院前,張治都要被繳通訊設備。沒法和外人聯繫,她只能等待其他病患的家屬來探望的時候,向他們藉手機聯繫自己的家人和朋友。
“我必須記住他們的號碼。”直到現在張治對聯繫過的人的手機號碼,基本都能脫口而出,一位不差。
2014年2月6日,弟弟張志穩求得政府放張治出院,告訴她,父親已癌症晚期。
最終,父親在當年開春的過世結束了張治最後一次在精神病院長達98天的住院期。
2014年春節前,政府要求再將張治帶去精神病院,張志穩請求不要再關,因為“家庭沒人照顧”。不久之後,張志穩因逃債出走,和張治失去聯繫。
“田地都荒了,也沒法出去打工。”在家這一年,張治不知道今後該怎么生活。
幾根木頭架著藍色塑膠紙,像罩住地面上的雜物,其內1米高的空間就是張治母親的住所。
張治在礦山上搭過一間木屋,寬敞許多,但母親不願意搬離。張治只好在這個“家”後又架起一個兩米多高的空間,拉上電自己住。
“為了照顧母親沒法搬。”張治家在村口的轉角,“也因為這裡有其他村民,不容易被政府的人抓走。”
然而,在最後一次被帶走時,鎮政府人員還是來到張治家前。張治準備做飯,鎮長麻清龍讓她到地里看一看,有合適的就給她買下蓋房子。
張治隨其出門,一到地里,幾個人一起將她抓上車,手銬一銬,從邊城方向上高速,送到榮復醫院。
“他們把我抬進去的,我喊,但周圍沒有人。”10月份,張治還穿著涼鞋,在身上衣服穿了兩個多月後,政府派人送了衣服來。
相比之前住院的痛苦經歷,這次還算短暫。
在2005年到2007年最長的440天住院期里,張治被同住的病人扯破衣服,要求院方賠償,並打倒保溫桶維權。
“醫生就給我強行打電針,把我頭撞到地上。”張治開始絕食反抗,醫生最終將張治綁在床上強行輸液,“我一下喊不出聲了,感到心慌。”
“我開始害怕,後來不鬧了,服從管理。”2006年9月2日,張治寫下保證書:“我知道亂上訪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我認為政府對我的處理是正確的,我知道錯了……我保證服從政府對我的安排。”
然而,直到張志穩在2007年2月5日寫下保證書,保證張治不去上訪,張治才於次日被放出。
被送醫院
從第一次被送進精神病院,到2013年的最後一次,張治先後5次被送入榮復醫院和2次被送進湘西州精神病院。
2004年,鎮政府幹部將張治約到縣政府門口,答應為其解決問題,讓她坐上車。
“當時我不知道,就跟著他們一路到了永順,下車就被抬進醫院。”張治被第一次送進湘西州精神衛生中心,被強行打針用藥半個月後,院方始才為其做鑑定。
“他們就是問各種問題。”在2004年4月13日的精神疾病司法技術鑑定書上,委託鑑定單位是花垣縣公安局,鑑定結果為“偏執型分裂症”。
然而,湘西州精神衛生中心工會副主席李祖林對重慶青年報記者表示,在送進精神病院後醫生會先給其做鑑定,再決定是否要住院。
入院時,張治要求找人幫忙照顧下家人,但政府不讓她打電話。
曾受委託給予她法律援助的湘西自治州武陵法律服務所副主任高永清表示,這份鑑定委託方非家屬,而家屬不知情,並不合法。
而2005年1月19日,張治在第五次進京後,鎮政府工作人員坐火車將她再次帶回吉首。
“當天吃早飯時來了很多人。”這次張治直接被抓上車,送到位於吉首市的榮復醫院。政府人員辦完手續後就離開,三四個醫生強行給張治打針後,張治覺得心慌,眼珠難以轉動,一晚沒睡。
“我們這裡沒有資質做鑑定。”榮復醫院副院長戴紀清坦承,張治是被政府送來,醫院則根據湘西州精神衛生心的鑑定收入院。
病友教張治將藥含在嘴裡,到廁所吐出衝掉,卻因為並沒有吃藥後的生理反應而被醫生識破。當年3月,張治救下一個欲上吊自殺的病人,便想藉機鬧出上吊讓院方放自己出來。結果,在5月,她被強行帶去長沙湖南腦科醫院做了7天鑑定後,被政府放回。
每次被放回家的張治便想辦法赴京上訪,此後,張治在2005年11月21日再次被送進榮復醫院,到2007年2月6日被放出,歷時一年多。2010年9月18日到11月11日,張治第四次進精神病院(榮復醫院),住了55天。
在2012年張治被第五次送進精神病院(湘西州精神衛生中心)時,政府複製其父醫保卡結算住院費用。而在56天后被放出,又於當年10月31日被送入榮復醫院,張治只能用節食來讓院方放人,醫生給其打入長效針,一針能穩定其15天,打了三次後,因到春節,政府沒有結算費用,而被醫院通知接回。
因為長期絕食後,又暴食,張治從原先的128斤一下增到150斤。
三年前,張治找到湘西自治州武陵法律服務所,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務所副主任高永清曾兩次到醫院看過張治,院方每次都讓其通過政府方面程式再來。
在封閉的醫院病室,來一個病人家屬,張治就借電話打給外界朋友。張治基本能直接背出接觸過的電話號碼。在永順的朋友田昌岳也是靠當地的關係才勉強看望了她兩次。
槍擊事件
女兒留給了前夫,張治將小兒子抱回後,父親張生學想將其賣掉,張治覺得無法撫養,又把兒子也送回了前夫那裡。
張治曾有過一對龍鳳胎,1998年,龍鳳胎出世第二天,兒子跟著其婆婆睡了一夜,次日臉色發青,不久過世。張治當場口吐鮮血,後因與丈夫家矛盾加重,離婚回家。
與張治同村的村民張勇軍稱,村里鄰居並沒有發現張治精神上有任何特殊異常。
此前,張治有7個兄弟姐妹,但除一個弟弟外,在年少時,皆因意外紛紛過世。母親受打擊過大,在張生學因犯錯誤坐牢後,不再管家裡的事情,也不跟人說話。
張治回家後,父親張生學到剛建廠的宏運浮礦廠做工,把5畝多地轉到張治名下,給其耕種。
然而,這一塊耕地正好被礦廠選址占用,張生學瞞著她私下簽訂了土地轉讓協定。張治開始和礦廠爭地維權。
2000年7月,張治一人衝進礦廠,強行關掉正在運轉的機器,礦主李文翠喊來八九人,其中一個男青年拿著銀白5式手槍抓住張治,用槍柄撞擊張治頭部以警告。
“那時力氣大,也沒有怕過。”張治掙脫後跑回屋裡拿了把剪刀又回去抗爭,男青年在距其6米左右連放了三槍,“我才感覺他們要來真的了,就逃去派出所報警”。
團結鎮派出所始終沒有下文,最終勸其抗訴維權。現任派出所所長廖凱生表示,“當年的材料已經移交到縣刑警大隊,現在這邊無人了解”。
2003年,張治在找到湘西州人大、政府,以及湖南省政府後直接去了北京,被鎮政府接回後,又在12月再次入京。
直到2004年兩會期間,鎮政府在張治還沒出花垣縣的時候將其截回,送進位於永順縣的湘西州精神衛生中心,開始了她10年在精神病院和北京之間來迴轉換的生活。
“我們是客客氣氣地把她送進去,還墊付了期間的生活費。”對此,團結鎮副鎮長兼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主任龍自剛給重慶青年報記者出示了一份2012年9月有張志穩簽字並按手印的列印委託書,以及一份2013年8月6日的手寫委託書,然而,在日期處“2013”的“3”有由“2”改動而來的痕跡。
對於占地一事,有村民張澤等11人為此簽字作證。
2010年,張生學向花垣縣國土資源局申請減輕處罰自己私自將土地轉讓給宏運浮礦廠的行為,並責令廠方將土地恢復原貌,歸還張治。
“在2013年之前,我這裡沒有其親屬的委託材料。”龍自剛坦承。
然而,團結鎮鎮長麻清龍阻止了龍自剛的介紹,轉而表示張治的事情“沒有必要交代”。
老王寨村村長張生國則向重慶青年報記者證明,“張治一直和村里人相處和諧,絕對沒有危害他人的行為”。
“這裡是上訪的重災區,我們不能接上訪的案子。”高永清稱,案子接手三年,花垣縣法院始終不予立案,也未給出理由。
“政府之前打過電話,讓放棄處理。”團結鎮鎮長麻清龍曾找到高永清,表示願意和解,但最終沒有下文。
高永清表示,要將張治送入精神病院,必須有法院的鑑定說明,而目前鎮政府在採取這個行動時,鑑定沒有法律效力,這是高永清對這個案子的立腳之處。
接觸過張治案件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宇告訴重慶青年報記者,“張治的案子因為是告當地政府,這類行政訴訟很難立案。”
法律規定
在2013年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規定,精神障礙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情形,其監護人不辦理住院手續的,由患者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住院手續,並由醫療機構在患者病歷中予以記錄。
廣東省心理危機干預聯盟委員李鶴展表示,只有在“有危害”,或者監護人不管,二者占其一的情況下,才能由公安局送入精神病院。
“她跟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沒有打人,平時比較為他人著想。”其鄰居張光祝記得,張治跟村里人關係都處得挺好,有次張治被村民家的狗咬傷,但張治考慮該村民家庭困難沒有同意對方出錢讓她打針。
另外,在《中國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對再次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主委託依法取得執業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精神障礙醫學鑑定;醫療機構應當公示經公告的鑑定機構名單和聯繫方式。”
然而,對於張治的兩次鑑定,都是委託方強制要求張治所做,張治本人和其家屬並沒有委託鑑定。
“2000年初的時候鑑定還比較混亂”,深圳市精神衛生研究所司法精神病學研究室主任高北陵稱,在那個時候做的鑑定不排除失誤的可能。
東莞新涌醫院心理疾病防治副主任醫師陳耀漢告訴重慶青年報記者,對於“偏執型精神障礙”的判定比較模糊,但是目前的鑑定只能是根據委託方提供的材料,由鑑定醫師來進行鑑定,沒有客觀的方式,心電圖等是不會有異常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