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88年他從省警校畢業後,被分配到濟源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作為一名刑警,他英勇善戰,屢破大案,成績卓著。1993年被提拔為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專攻疑難大案.被稱為犯罪分子的"剋星"。1994年被調入坡頭鎮任坡頭派出所所長。擔任起維護國家重點工程--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和穩定220個自然村的責任。他堅持走打、防並舉之路.設立了村民、治保人員、派出所民警"三道防線",有效地保護了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由於成績突出,1997年4月,他被任命為濟源市公安局王川分局副局長,主管分局刑偵工作。
在工作中,他不但繼續深造,提高自身素質,還善於開拓、勇於探索,推動了刑偵工作的改革,而且以身作則,身先士卒。在1998年工作中,相繼破獲了磋萬元現金被盜案、"4·。30"持刀殺人家和153講特大盜運、走私、販賣文物多則多起霍特大案件,有效地維護了轄區的治安秩序。
獲獎情況
他曾多次被評評為市優秀人民警察和先進工作者,並獲得了嘉獎、榮立三等功。1995、1996年曾連續兩次被評為省優秀人民警察,1998年2月被市局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和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