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實施新縣制時期,政府為適應縣政建設需要,選送張樹柏到桂林廣西省會計人員養成所學習,半年期滿,學成回縣,被委為縣府會計室主任。民國36年(1947),他被調任靖西第六區專員公署會計室主任。民國32年(1943年),城廂國小經費困難,設備簡陋,他捐助1個月薪金國幣150萬(時稱1元為1萬),作為補助建設藍球場之用。同年,他與劉英等人發起重建黃猛橋籌備會,向社會各界募捐。歷經一年時間,建成2座平板橋,睦邊中學對面橋名為“突飛”橋,原黃猛橋改建後稱為“猛進橋”。民國37年至38年(1949)間,張樹柏營救被嫌疑為赤化分子而被捕在靖西監獄的黃克功,擔保被總體戰督導組長熊澄泉拘留的通共嫌疑犯麻錦堂。民國38年12月13日,張樹柏在靖西縣任職中,參加賴慧鵬起義。1952年參加土改工作隊到凌雲縣邏樓公社供銷社任會計。文革中,因他是國民黨遺留下來的幹部,被誣陷為“縣長殘渣餘孽” ,遭到批鬥,於1968年7月23日含冤逝世。1984年11月16日被確認為起義人員,獲平反糾正,恢復政治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