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003年,擔任珠海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經理兼董事會首席法律顧問。參與了集團二級企業(生物工程廠、試劑廠、合成製藥廠等)改制;參與德國拜耳公司、韓國韓林製藥企業、哈爾濱製藥總廠、中國光大集團、岳陽製藥二廠等有關資產重組、技術引進、股權託管、破產收購等重大項目的談判。辦理企業發展中遺留的重大糾紛案件如吉祥山莊房產糾紛案、與健康元集團關於新北江製藥股份公司股票交割案、與珠海市環保局關於格力集團下屬企業大氣污染職工小區行政不作為案、與浙江康恩貝集團產品商標權糾紛案等。並參與《珠海市技術入股和技術提成條例》、《珠海市商業秘密保護條例》等地方法規草案的起草,論證,修改等立法工作。
2004年-2005年8月擔任成都某醫療器械公司董事長。
2005年9月加盟四川岷山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