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4年9月-1988年7月,暨南大學讀本科;
1988年7月-1993年9月,從教預暨南大學德育教研中心;
1993年9月-1994年7月,就讀預復旦大學法律系(進修研究生課程);
1994年9月-2001年3月,從教於暨南大學社科部;
1999年9月-2001年7月,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課程班;
2001年3月至今,從教暨南大學法學院。
研究方向
憲法、經濟法。
主要貢獻
1. 淺析房地產抵押關係的成立及抵押權的實現,《暨南學報》,2000年2期;
2. 論企業法人目的範圍之意義,《暨南學報》,2001年5期;
3. 設立典權法律制度小議,《學術交流》,2002年4期;
4. 試論憲法的完善,《學術交流》,2003年2期;
5. 論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法的核心,《廣東社會科學》,2000年2期;
6. 加入WTO後我國保險法制體系的完善,《東南亞研究》,2002年2期;
7. 大學生的素質教育與法律基礎公共課的改革,《牡丹江大學學報》,2002年6期;
8. 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湘潭師範學院學報》,2000年2期;
9. 略論商品房預售糾紛中的情勢變更原則,《牡丹江師範學院學報》,200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