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勞動監察局

張掖市勞動監察局前身為張掖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成立於2003年5月,為財政全額撥款、副縣級建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內設案件受理查處科、社會保險稽查科、監督檢查科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科四個職能科室。2009年5月更名為張掖市勞動監察局,建制隸屬關係不變。2008年以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全面實施“兩網化”管理,落實勞動用工備案制度,通過開展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投訴舉報專查、勞動年審,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範辦案程式,建立完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項制度,有效地維護了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構建了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為促進全市社會秩序穩定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全面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受到省人社廳表彰,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檢查受到國家人社部的表彰,“兩網化”工作被人社部辦公廳予以通報表揚,是西北地區唯一受到表彰的城市。
1-10月份,勞動契約綜合簽訂率達95.92%,共年審各類用人單位2131戶,用人單位勞動年審率、手冊發放審核率達100%以上;開展專項檢查4次,檢查用人單位2851戶,督促用人單位補簽續簽勞動契約10642份;督促各類用人單位為2548名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618萬元;處理群體性上訪、突發事件199起,涉及勞動者888人;依法受理和查處民眾舉報投訴案件771件,受、結案率均達100%;新共接待投訴舉報上訪1278批次,4597人。收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4570.2萬元,共為5859名勞動者追發工資6385.4萬元。
張掖市勞動監察局工作職責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照國務院和上級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規定對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和糾正各類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或委託辦理的其它工作。具體對以下事項實施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契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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