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芳[明末文人張廷芳]

張廷芳,字幼明,南直隸蘇州府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末復社成員。

八歲能作擘窠大字, 崇禎二年(1629)為虎丘五人墓書丹。董其昌、陳元素賦詩以贈。十三歲入郡學,有“文兼韓柳,書擅羲獻”之譽。崇禎十七年(1644),依附魏忠賢的閹黨阮大鋮居金陵,因慕其名,以金帛招致,但遭到張廷芳的拒絕。為了躲避迫害,張廷芳晦跡徐莊。天啟年間,魏忠賢興大獄,張廷芳作為復社中的著名人物,幾陷不測。清順治四年(1617)他的啟蒙老師、志士劉曙遭清廷殺害,張廷芳之收葬。順治六年(1619),購南顯子巷歸氏廢園為棲隱地,構“洽隱堂”。往來觴詠皆明遺民逸士,與鄭敷教、金俊明諸遺老結社廣生禪院,自號少微真人。著有《紺雪堂稿》、《洽隱園遺墨》傳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