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7.09——1991.07,武漢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學生;
1991.07——1992.09,最高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幹部;
1992.09——1995.06,最高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其間:1992.10—1993.03,湖北省武漢市鐵路運輸檢察院工作鍛鍊);
(其間:1991.07—1992.10,吉林省伊通縣人民檢察院工作鍛鍊);
1995.06——1997.03,最高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副主任科員(其間:1996.03—1997.02,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英語培訓中心脫產培訓);
1997.03——1998.03,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副主任科員;
1998.03——2000.08,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科員(1998.12,最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三級檢察官);
2000.08——2002.12,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綜合調研處副處長,二級檢察官;
(其間:1998.09—2002.0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2002.12——2004.01,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綜合調研處調研員、副處長,檢察員、四級高級檢察官);
2004.01——2006.03,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綜合調研處處長;
2006.03——2007.01,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副主任;
2007.01——2012.09,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級),三級高級檢察官;
2012.10——2013.12 邯鄲市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3.12起,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組副組長(正局級);
2017.01,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
任免信息
2013年6月9日,邯鄲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任命:張巍為邯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3年12月23日,河北邯鄲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張巍同志辭去邯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3]
2017年1月12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獲悉,穆紅玉2016年9月調任中央紀委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組組長之後,其原先擔任的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職務已由張巍接任。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免去張巍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