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

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交通運輸的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公路、航道、內河港口站埠、船閘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養護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包括交通工程建設、公路運輸、公共運輸、計程車、水路運輸、港站疏運、車船租賃、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規費稽徵、內河水上安全和交通戰備工作等。

內設機構

交通運輸局現有黨委、行政班子6人,局機關設綜合辦公室等8個科室,下設公路管理處(路政大隊)、交通運輸管理處(運政大隊)、地方海事處、航道管理處、張家港船閘管理處、機動車維修管理處、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7個管理機構和楊舍等8個交管所。2009年7月組建了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並執行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結構調整工作。

2、負責擬訂全市公路、航道、城市公共運輸、內河港口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現代物流、城市公共運輸設施、軌道交通的建設規劃;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3、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監督檢查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與安全;負責全市公路、航道、內河港口、車站、船閘、城市公交場站等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養護管理;負責公路標誌線和航標、交通監控、通訊等附屬設施的建設維護;負責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

4、負責全市公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市公交、計程車、港站疏運和汽車租賃、搬運裝卸、營業性客貨場站、運輸代理、倉儲、配載等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督;負責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從業人員管理和船舶機駕人員培訓等工作;對全市公路的營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指令性計畫運輸、重點物資運輸、緊急物資運輸和節假日運輸工作。

5、指導全市路政、航政、運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協調、參與及監督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投融資;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局署企業國有資產。

6、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除長江以外的全市通航水域、內河港口的水上安全監督、船舶(含船用產品、水上設施)檢驗和船舶防污染監督、船舶和船員證照發放、救助打撈的行業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

7、擬訂並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業行業質量、技術、通信信息、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8、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機關各科室、所屬各企事業單位:

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調整如下:

陳軍:局長、黨委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交通工程項目建設、交通控股公司。

徐平觀:副局長。負責公路、船閘工程建設、系統內部基建項目的組織實施、工程招投標、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協助分管航道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分管綜合計畫科、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公路管理處、路橋集團公司。

沈正華: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機動車維修市場管理、人武、交通戰備、人防、大廈後勤、扶貧、系統內部拆遷工作。分管機動車維修管理處、交通戰備辦、大廈管理中心、人武部。

陸新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財務監督和審計、行業作風建設、信訪工作、宣傳教育、黨群、老幹部、工會、機關管理(兼任機關黨支部書記)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宣傳科、工會、婦委會、黨校,協助分管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

沈竹義: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交通法制、鄉鎮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行政審批、愛國衛生工作。分管法制安保科、行政許可服務科、鄉鎮交通運輸綜合管理所、鄉鎮交管所、交通運輸協會。

李星: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交通發展戰略研究,工程項目規劃、設計和報批等前期工作,鐵路和航道項目實施和管理、道路環境整治工作。分管交管科、鐵路辦,協助分管綜計科、公路等交通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工作。

葉德元: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客、貨運市場建設和管理、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應急管理、科技創新和推廣套用工作。分管科技信息科、運輸管理處、運政稽查大隊、汽運集團公司,協助分管法制安保科。

王曉冬: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航道、船閘、內河港口管理,系統經濟和系統企業的指導工作。分管內河港口辦公室、航道管理處、地方海事處、張家港船閘管理處、交通新村,協助分管交通控股公司。

陳正華:主任科員。負責工會工作,協助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特此通知。  

工作職能

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運政稽查大隊: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授權和市交通局委託的執法範圍內,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客貨運輸市場、運輸輔助業、汽車維修市場的監督檢查,查處各種道路運輸違法、違章行為,維護運輸經營者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認真宣傳和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管理、公路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營造依法治運的良好氛圍;

3、制訂各階段工作重點,領導和指導各中隊日常稽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專項整治活動;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蘇省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管理規定,依法實施行業監管和必要的道路稽查活動,以維護良好的運輸秩序;

5、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法定程式,依法糾正和處理各種道路運輸違法、違章行為,確保裁量公正,處罰適當;

6、受理人民民眾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投訴舉報,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回復投訴舉報人;

7、加強運政執法隊伍建設,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以制度化、規範化、準軍事化的管理不斷提升執法水平;

8、研究和把握全市運輸動態,不斷總結經驗,探索一條科學規範的運管之路。

榮譽稱號

張家港市交通運輸局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和民眾性文體活動,努力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創造具有行業特色的交通運輸文化,並先後被評為江蘇省創建文明行業先進行業、江蘇省文明行業、蘇州市文明單位、張家港市文明行業、張家港市文明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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