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劼,男,曾任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二中隊中隊長。 現為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教導員。
人物榮譽
2017年5月,榮獲第21屆“中國青年五四獎章”。
2017年5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作出關於表彰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的決定,授予張劼同志“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榮譽稱號。
2017年9月24日,中央宣傳部向全社會公開發布張劼的先進事跡,授予張劼“時代楷模”榮譽稱號。
曾榮獲“中國好人”等多項榮譽,榮立三等功2次、嘉獎5次。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公安部首期全國“公安楷模”發布活動舉行。現場發布了蚌埠特警張劼關鍵時刻不懼險情、勇擒歹徒的事跡。張劼的父親也來到現場,共同講述了兩代人民警察的苦樂與情懷。
在今年“1·05”危害公共安全重大警情處置中,他不顧生命危險,第一個沖入房間,奮力將正在打開汽油桶和液化氣罐的呂某撲倒在地,在他與戰友們對呂某進一步實施控制過程中,部分泄漏的汽油和液化氣爆燃,張劼與緊隨其後的隊友被爆燃氣浪衝倒燒傷,傷情達深二度。
事件具體經過
2016年1月5日18時許,已下班正在就餐的張劼接到上級指令:“市經濟開發區光彩小區A區2棟1單元402室住戶呂某在家中堆放了若干液化氣鋼瓶和汽油桶,揚言要引爆居民樓”。他立即放下碗筷趕往特警支隊出警。
到達現場後,根據特警隊員勘查的情況反饋,呂某從屋內用寬約15CM的一條條鋼板將正門封死,並在牆上用螺絲釘固定,下午消防武警對正門進行強攻沒有成功。現場指揮部決定成立特警突擊攻堅小組,挑選張劼等5名特警精兵,承擔突擊攻堅任務。在確定職責分工時,張劼同志主動請纓,因為房屋結構一致,張劼和小組成員在隔壁401室房屋內反覆進行現場模擬突擊演練,準備從401室陽台翻窗進入到402室陽台,利用破拆工具攻破陽台房門進入臥室,再進入客廳控制呂某。
20時20分許,呂某突然情緒失控,大叫“我要把樓炸了,我們一起死!”。現場指揮部果斷下達強攻命令,特警突擊攻堅小組執行強攻計畫。張劼同志和戰友李龍、石磊、周小康、石鑫秘密翻窗進入陽台,在對陽台門進行破拆時,幾次撞擊破拆未見成效。
此時嫌疑人呂某已經發現陽台突擊的特警隊員,情緒異常激動,並打開兩個液化氣罐向外放液化氣。情況萬分危急,在多次對門撞擊破拆後,門的木板剛被破拆出一個洞,張劼絲毫沒有猶豫,奮勇沖入屋內,顧及不了鋼板的劃傷,極速衝進客廳,一個箭步將嫌疑人呂某撲倒。可是窮凶極惡的嫌疑人已經在張劼沖入的一剎那將1個汽油桶口的棉布點著,火苗迅速燃燒,張劼已經來不及將火撲滅。在這危急關頭,他還想著身後戰友的安危,大喊:“點著了,點著了,快躲避。”只聽“嘭”的一聲巨響,強大的爆燃衝擊力將他和嫌疑人呂某分開並掀翻在地,滿屋的高溫大火將他衣服點燃,面部和四肢被嚴重燒傷,後被戰友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經醫生專家會診,張劼燒傷面積達30%,三度燒傷,病情危重。21時20分,張劼被推進手術室緊急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