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州

廉政職責:
一、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徐州市委、市政府,賈汪區委、區政府以及建設機關黨委的有關規定,對住建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對住建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對住建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定期研究,做到與局各項工作統一部署,統一落實,統一考核。
三、定期聽取局黨委及各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匯報,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督促制定和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不斷完善黨風廉政規章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做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組織領導工作。
四、對區委、區政府和區紀委批辦的信訪件和違紀違法案件,予以督促查辦。
五、對住建局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六、採取有效措施,對住建局的領導幹部進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防止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和身邊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獲取非法利益,以致造成不良影響。
七、以身作則,廉政勤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廉潔自律:
1、本人在大吳僅一套住房,
2、家屬在教育系統工作,女兒在大學讀書。
3、本人除工資之外沒有任何收入。
4、嚴肅廉政紀律,嚴格“四不準”規定,嚴格管理,防範在先。嚴於律已,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不利用職務之便插手工程建設。
5、不參與工程建設,不得為親戚朋友承攬工程,不得干涉企業正常的建設行為。
6、不參與招投標、施工許可發放、質量和安全監督、竣工驗收以及材料供應、工程款支付等環節。
廉政承諾:賈汪區住建局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規範自己的從業行為,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本人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部署,遵守職業道德,不以權謀私,不搞權錢交易或者假公濟私,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二、不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公平執法和宴請及各種消費娛樂活動。
三、不侵占公共財物,不借用公款支付個人負擔的費用,不用公車走讀。
四、嚴格遵守《廉政準則》的各項規定,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的腐敗現象。
五、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發揚艱苦奮鬥優良傳統,不講排場、不比闊氣,不貪圖享受、不揮霍公款、不鋪張浪費。
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折不扣地執行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向行政相對人推銷、干預或者插手與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七、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和酒後執法。不做有損單位形象的事情。
八、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模範遵章守紀,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堅持深入民眾、深入服務對象,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以上承諾本人將嚴格履行,自願接受廣大幹部民眾的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處理。
承諾人簽字:張先州
勤廉座右銘:清清白做人 乾乾淨淨做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