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學校教學原則

弱智學校教學原則(teaching principles of mentally re- tarded school),弱智學校符合學生認知特點和學習規律的教學基本要求。除一般教學原則外,還包括下列特殊教學原則:發展弱智兒童情感和自信心原則;教學過程最大限度地個別化原則;教材富有實踐性和具體性原則;廣泛利用遊戲活動原則;教學方法多樣化和多種感官感受教材原則。

目的

根據《學齡前智力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訓練計畫(試行)》的規定,弱智兒童早期教育與訓練的目的是:貫徹國家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方針,根據智力殘疾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開展早期康復和訓練。培養兒童初步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認知能力及社會適應能力。盡最大可能挖掘其智力潛能,補償身心缺陷,為使他們更好地適應社會生活,接受學校教育創造條件。

內容

1、動作能力訓練

動作包括兩部分,分別是粗大動作和精細動作。具體為全身運動、身體平衡、眼睛追蹤物體、手抓握物體、手指對捏、握筆能力以及手眼協調能力等。

2、語言交往能力訓練

目的是要兒童能通過聲音、姿勢和語言來理解別人簡單的指示和命令,並表達自己簡單的要求和願望。主要包括交往能力準備、語言理解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簡單交往技能等方面的訓練。

3、認知能力訓練

主要以增加生活常識為主。包括認識顏色、形狀、自然常識,認識自己及周圍的人和事,認識室內用品,認識環境,分辨因果,點數等。

4、生活自理能力的訓練

目的是使兒童初步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衛生習慣。主要包括進食、大小便、衣著、個人衛生、睡眠和安全等。

原則

1、個別化原則

針對每位兒童的障礙特點和發展水平,制定適合其需要的個別教育和訓練計畫。

2、小步子原則

根據訓練對象的能力,將訓練內容細分為小步子,反覆練習,多次重複,逐步完成。

3、多樣性原則

訓練活動豐富多樣,以激發兒童的學習興趣。

4、全面性原則

訓練內容儘量綜合,保證兒童的全面發展。

5、合作性原則

多方面力量的合作,包括專業人員之間的合作、訓練機構與家長之間的合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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