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營業外收入

建設銀行營業外收入是指建設銀行經營業務以外的各項收入。建設銀行營業外收入的項目應由建設銀行總行統一規定,其內容一般包括: (1) 物、料變價收入,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廢品等變價的收入;(2) 罰款收入,辦理結算業務中扣收的罰款以及其他按規定扣除的各種罰款;(3) 其他收入,本行開戶單位的零星存款等應付款,因故無法支付等呆帳收入。

為了反映和監督營業外收入的情況,應設定屬於資金來源性質的“營業外收入”科目,並按營業外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發生各項營業外收入,記入“收(貸) 方”;年終結轉上年損益時,記入“付 (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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