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本書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聯合發布,2000-12-7發布,2001-5-1實施,規範共分8章,包括總則、術語、項目監理機構及其設施、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施工契約管理的其他工作、施工階段監理資料的管理、設備採購監理與設備監造等內容。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項目監理機構及其設施
3.1 項目監理機構
3.2 監理人員的職責
3.3 監理設施
4 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4.1 監理規劃
4.2 監理實施細則
5 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5.1 制定監理工作程式的一般規定
5.2 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5.3 工地例會
5.4 工程質量控制工作
5.5 工程造價控制工作
5.6 工程進度控制工作
5.7 竣工驗收
5.8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6 施工契約管理的其他工作
6.1 工程暫停及復工
6.2 工程變更的管理
6.3 費用索賠的處理
6.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誤的處理
6.5 契約爭議的調解
6.6 契約的解除
7 施工階段監理資料的管理
7.1 監理資料
7.2 監理月報
7.3 監理工作總結
7.4 監理資料的管理
8 設備採購監理與設備監造
8.1 設備採購監理
8.2 設備監造
8.3 設備採購監理與設備監造的監理資料
附錄: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規範用詞用語說明
條文說明